【經濟日報╱記者李至和/台北報導】
基本工資配套補助政策臨時轉彎,許多大型連鎖加盟業者拿不到補助,大呼不公平。有業者直呼:「根本是專拿大型業者開刀。」
勞委會昨(29)日公布每人每月10元補助規定,連鎖加盟業中的直營店、或規模超過50人以上的加盟店,都不能提出申請。
有業者抱怨:「有納入補助和沒有等於一樣。」一位業者指出,量販店、加油站、速食店、飯店等,無論直營或加盟單店,規模幾乎都超過50人以上,不符補助門檻。
自今年7月1日起,最低時薪將從66元,調高為95元。一位大型連鎖加盟業者指出,薪資漲定了,但政府在先前溝通的補助方案,卻在薪資調漲上路前翻盤,出爾反爾。
業者批評勞委會公告的補助方案,表面上各類連鎖服務業都包括在補助範圍內,但實際上只有少數業種有資格拿到補助款。
一位業者抱怨,當初聽新任勞委會主委盧天麟的說法,以為只要時薪未達95元的,包括速食店、加油站、超商、餐館、大賣場等,都可接受補貼,為期一年,如今怎麼又出來新的申請補助門檻?
不過,也有另一種聲音支持勞委會的作法。台灣連鎖加盟促進會秘書長李培芬說,勞委會的作法是希望能有效篩選出真正需要補助的中小企業,直營店有總公司的支援,規模較大的業者能承受工資調漲的衝擊也較高,因此才會以直營與員工人數當成補助標準。
李培芬解釋,即使連規模最大的7-11便利商店中,有八成以上都是加盟店,許多都是個人單店經營,這些靠著加盟維生的微型創業者,對基本工資一下子調高到90元以上根本無力承擔,才是最需要政府補助的對象。
【記者林巧雁/台北報導】基本工資7月1日調漲,勞委會昨(29)日也公布相關配套措施,僱用50人以下的速食店、飯店、餐廳、飲料店、大賣場、百貨公司、超商商店與加油站八項行業,可申請每位勞工每小時10元的時薪補貼,但連鎖店的補助僅限於加盟主,直營連鎖店將不適用。
勞委會官員表示,連鎖店只補助加盟店,不包含直營連鎖店是因為補助的用意原本就是希望協助中小企業,直營店的員工歸總部管理,規模也多大於50人,因此不符合補助精神。
勞委會昨天頒布的「僱用安定時薪補貼試辦要點」自7月1日生效,企業主必須在生效日第31日起至第120日內(7月31日至10月28日)提出第一次申請,才能獲得時薪補貼。補貼時間一年,至明年6月30日止。
要點也規定,中小企業7月1日前僱用的在職勞工,且辦理就業保險才可申請,每位勞工可申請每小時10元薪資補貼,補貼不得超過每周32小時,之後每三個月申請一次。雇主若前二年曾非法解僱勞工或有其他違反勞基法事情,也不能申請補貼。
基本工資7月1日將從1萬5,840元調高到1萬7,280元,最低時薪從66元調高到95元。勞委會為降低對企業的衝擊,同時也提出五大配套措施。其中不限行業的「僱用獎助」必須僱用十大弱勢就業對象連續達三個月以上,可申請每人每月5,000元補助,最長一年。
補助的弱勢對象由六項增加至十項,包括連續失業五個月者;因家庭因素退出職場二年以上重返職場的婦女。及連續失業達30日者,包含負擔家計婦女、年滿40-65歲的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更生保護人、受家暴及性侵被害人。
【2007/06/3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