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山寨手機、山寨汽車興起,為做代工的台商在不景氣中找到春天,但未來台商幫「山寨產品」代工零組件,除非本身零組件有專利權,否則小心會吃上「間接侵權」的官司。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表示,經濟部研擬修訂專利法第100條,增訂「間接侵權」條款,未來台商提供零組件給近似名牌機的山寨機,被仿冒的外商不只可以告山寨機生產者,連零件供應商都可能被控告,甚至要負擔賠償責任。

她說,如果未來完成修法,有助保護國內廠商,如果被間接侵權,除了要求賠償外,還可以令侵權商品被銷毀或下架。另外,未來台商將更具有智慧財產完整的保護概念,在研發或行銷時會更小心,有助提升我國產業技術。

智慧局官員表示,經濟部規劃,最快9、10月會把專利法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審議;行政院審核通過後,將交付立法院審查。

王美花解釋,現行我國專利法中,只有「直接侵權」觀念,也就是做出來的「成品」若為仿冒品,可以處罰完成成品的廠商。

至於所謂的「間接侵權」,則是把中、上游提供零組件的廠商,也納入智慧財產的管理範圍,只要廠商提供的零組件,是供下游廠商做成侵權產品的,中、上游廠商也可能挨罰。

王美花表示,這對以代工為主要產業的台灣業者來說,將造成一定衝擊。

不過,她強調,不同的業者也會有不同的狀況,以山寨機晶片主要供應者聯發科為例,雖然他們提供晶片給大陸業者製作山寨機,但因為聯發科對該晶片已擁有專利權,所以不會「間接侵權」。

但不少業者定位較模糊,例如可能代工製造一些灰色地帶的零組件給大陸業者,讓下游做成山寨版的名牌手機或汽車,就有可能挨告。

不過,王美花也強調,雖然先進國家都有間接侵權的相關條款,但因為台灣產業以代工為主,所以現在立這樣的法是否恰當,還值得各界討論,政府立場也相當為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