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南山人壽 將預審資格

2009/07/29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針對南山人壽標售,金管會首度公開表示,已針對投標者資格擬定專業能力、經營經驗、未來經營計畫等多項條件,並打算在南山人壽標售前,先預審投標者資格。 金管會過去從未在保險公司標售案前預審投標者資格,此次金管會對南山人壽標售案設下投標者資格條件和預審制度,創下國內保險監理首例,未來其他保險公司併購案也可能比照辦理。

保險業者認為,金管會要求專業、經營能力和長遠經營計畫,等於排除私募基金直接投標,因為私募基金多半只有財力,沒有經營保險業的經驗與專業,未來在金管會審查時恐無法過關。

現行保險法並未要求保險業大股東適格性,保險局官員表示,基於保護保戶、員工的權益,並站在保險業永續經營的立場,金管會有行政裁量權決定股東適格與否。

針對南山人壽標售案,金管會主秘盧廷劼昨(28)日表示,希望接手者能有良好的經營經驗,並具備專業能力,也要有長遠的經營計畫。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補充,希望有意投資南山人壽者能提出資金來源、未來經營計畫等資料。

吳崇權表示,大股東股權變化、要找誰承接,保險局不能介入;但如果大股東準備把經營權讓給指定人,保險局就要管,畢竟保險公司的股權變動,保險局有核准權。

盧廷劼指出,金管會從來沒有要求私募基金一定要與本國金融機構結合才能投標,但金管會希望新入主者要有經營能力,申請案也要說明長期經營計畫。針對南山人壽業務員工會要求公司返還公積金,盧廷劼說,保險公司保單都是透過業務員銷售,希望保險公司標售時,要保護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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