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6
【何醒邦】
行政院大力拚觀光,諷刺的是,台灣不少能成為觀光資產的古蹟,卻常因公權力掣肘,成為「虎口下的古蹟」。
除了霧峰林家重建不力,監察院日前也因地方政府摧殘苗栗後龍古窯,糾正苗栗縣政府。
糾正案文表示,苗栗縣政府文化局,於高鐵特定區都市計畫辦理期間,未確實審酌查核所轄後龍鎮「八卦窯」、「包仔窯」及「四方窯」等傳統古窯區位,竟將珍貴古窯置於道路、停車場等用地上,使「包仔窯」及「四方窯」因都市計畫公共工程開闢而遭拆除。此外,「文史團體盼將「四方窯」煙道提報古蹟,但縣府卻置專業意見於不顧,使後龍地區傳統古窯毀壞殆盡。
苗栗古窯之外,監察院上月以樂生療養院的保存方案,糾正台北縣政府及文建會。創建於民國十九年的樂生療養院,是台灣唯一以國家力量,執行「強制隔離」漢生病患的收容機構,除為台灣近代公共衛生史中最具代表的場所,也紀錄一段汙名化病患人權的歷史。
八十三年捷運新莊機廠選址於樂生,自此,樂生的文資保存、院民人權等問題,在捷運施工與樂生遷建過程,持續籠罩在動盪不安的氛圍中。
糾正案文認為,台北縣政府與文建會處理樂生的過程「互踢皮球」。文建會把樂生列為暫定古蹟之際,北縣府明知樂生具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卻「推託敷衍、未依規定完成古蹟審查」;文建會對縣府不斷曲解推託法令,也束手無策,「兩者均缺乏文化資產保存意識及積極處置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