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在即 偏遇慢郎中

2009/07/26

【吳進昌/台中報導】

 花費六億五千萬元整修的二級古蹟霧峰林家,一期工期將完工;二期工程和停車場闢建,還要再花費五億六千萬元。總統馬英九日前巡視後,決定列入兩岸文化交流觀光景點。

 為解決未來大批觀光人潮湧入,停車空間不足,公所提出利用公所附近二公頃公園預定地,規畫成多功能停車停,土地徵收及工程款估計要三億元,中央已答應九十九年度編列預算執行。

 為迎接人潮與錢潮,公所向中央爭取七千萬元擴大內需經費,發包將林宅周邊道路,整修得街容煥然一新,並沿途設林家花園地面或看板導覽圖,準備迎接年底開放供遊客參觀。

 台中縣文化局長陳志聲說,大陸國台辦日前參觀林家後,已同意將霧峰林家列入台灣觀光景點之一。可是,目前林家尚未成立營運管理委員會,以後部分建物將有人進駐,將開放到何種程度,開放參觀要收費,要收多少錢,導覽解說人員目前也尚未完成培訓。這些都要文建會主導,文建會不出面,地方光著急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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