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薪補貼 直營連鎖沒份

2007/06/30

薛孟杰/台北報導

勞委會昨日正式公告時薪制補貼措施,對象包括對加油站、餐廳、大賣場等八行業,凡目前僱用五十人以下的中小企業時薪員工,可申請每位勞工每小時十元薪資補貼。不過,該項補貼有時限,企業必須在七月三十一日到十月二十八日申請首次補助,否則將不具申請資格。此外,補貼對象僅限連鎖加盟業者,直營連鎖店並不適用。

勞委會同時公布不限行業的雇用獎助規定,凡僱用中高齡失業或原住民、更生保護人等十大弱勢就業對象,連續達三個月以上,即可向勞委會申請每人每月五千元補助,期限最長一年。

行政院日前正式核定基本工資調漲案,勞委會同時提出五大配套措施,希望能降低對資方的衝擊,其中兩項對企業界直接補貼的措施在昨日正式公布,七月一日將會與基本工資調漲案同步上路。

首先,「雇用安定時薪補貼方案」將提撥就安基金四億元經費,對速食店、飯店、餐廳、飲料店、大賣場、百貨公司、超商、加油站等八種時薪行業提供補助,但對象限定「僱用員工數未滿五十人」的「中小企業」。

根據勞委會公告內容,欲申請上述補助的中小企業,必須符合員工在七月一日前已在職,每周工作未滿卅二小時者,而且加入就業保險者,雇主將可申請每位勞工每小時十元薪資補貼,補貼不得超過每周卅二小時。

由於限定對象為七月一日前受聘的勞工,因此欲申請者必須在七月三十一日起至十月二十八日內向所屬就服中心提出申請,此後才可每三個月申請一次。

此外,因為補貼對象明訂為「中小企業」,因此必須為「連鎖加盟」業者才適用,排除由加盟總部直接投資、僱用員工的「直營連鎖」業者,至於委託、合作加盟等型態也都在補貼範圍內。因此,麥當勞等屬於「直營連鎖」的大型連鎖企業都無法獲得補貼。

至於另一項補貼措施,「僱用獎助」的「雇主僱用失業勞工獎助辦法」,則擴大可獲得補助的弱勢對象勞工範圍。如果雇主聘僱包括連續失業五個月者;因家庭因素退出職場二年以上後重返職場的婦女;以及負擔家計婦女、年滿四○到六五歲的中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更生保護人、受家暴及性侵被害人,連續僱用三個月以上,雇主可申請每位全時勞工每月五千元補助;部分工時勞工每小時補助則為十元。

建議標籤: 
事件分類: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