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因應釣魚台海域爭端,新政府去年宣示擴編海巡艦隊,然審計部於今年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中指出: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現有艦艇妥善率極低,22%的艦艇去年維修超過4個月,甚至有船艦全年未出港執勤。是以國人有謂如此代表根本無需如此多船艦,無庸擴編。然若以目前海巡艦艇妥善率與出勤率之數據,即認定海巡無擴編必要,實是倒果為因,不無商榷餘地。
中日韓強化海巡力量
近來就海洋權益紛爭,慮及海軍敏感身份與特殊地位,國際社會成員轉而利用輕度武裝海上執法艦艇做為主要主張工具,是以我周邊鄰國,均持續強化各自之海上執法力量。
日本海上保安廳現有1,000噸級以上巡視船51艘,為因應東海春曉油田、釣魚台及太平洋沖之鳥礁等問題,陸續提增購機、置艦預算,並持續籌建大型巡視船。而基於戰略性考量,重點勤務置於釣魚台群島與東海,將其新型大噸位艦艇部署於此。中國之國家海上執法編制則相當複雜,多頭並進,論者謔稱「五龍鬧海」。然僅中國國家海洋局,即有4000噸級以上大型執法船,於2005年之前,已有6艘1000噸級以上船艦,並陸續建造7艘1000噸級以上海監船艦,於2009年前全部建造完成,下水服役;此外,其相關單位至今仍陸續規劃建造新型海上執法船艦。韓國海洋警察廳,現有1000噸以上警備艦高達24艘,去年又新增1000噸級以上警備艦6艘。
我長期忽視海上執法
對比周邊國家海上執法力量之持續成長,台灣海上執法,人員來自不同機關,品類繁複,真正用於海上執法比例甚少,且能量有限,先天本已不足。復以國人對海洋之隔閡,10年來原地踏步,縱思長遠規劃,亦受經費與政治大環境之制約,落後周邊鄰國,日甚一日。擴編方案之前,僅有1000噸以上船艦4艘,全部服勤15年以上,有船艦甚至服役已達30年!事實上,艦艇老舊,噸位太小,耐浪性差,自然影響妥善率與出勤率。無庸諱言,國人今日之所見,實為長期忽視此一問題所致。
現今老舊的船艦,不足的噸位,平日追緝偷渡客、打擊海上犯罪、或驅趕非法漁船等等,也許尚可勉強支應。然國人倘不健忘,過去海上救難往往因船隻噸位不足而望洋興嘆,更令國人驚心觸目者,毋寧是和他國對峙時群情洶洶,海巡艦艇前往第一線,此際不難發現,在敵艦面前的海巡艦艇,好似侏儒。明知力有所不逮,甚至不成比例,艦上人員,仍鼓其餘勇,高聲壯膽,不知其內心作何感想?
甲午戰敗,北洋艦隊全軍覆滅,李鴻章感嘆:「10年以來,文娛武嬉,釀成此變,平日講求武備,動輒以鋪張靡費為疑,至以購械購船懸為厲禁。一旦有事,明知兵力不敵而淆於群鬨,輕於一擲,遂至一發不可收拾」,此或不免於推託牢騷之辭,卻仍有足供吾人省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