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對土地、文化、生態及生活的重視,我們原住民族對於經濟部水利署罔顧民意、預備強佔荖濃溪水資源之曾文水庫荖濃溪越域引水之計畫表示嚴正的抗議。並以沈痛的心情控訴漢人政府長期漠視台灣這塊土地、生態及生活及侵害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為了永續南台灣水資源,為了原住民自然主權及尊嚴,我們有以下聲名:

壹、在聯合國《1989年原住民和部落民族公約》中的第十五條:
一、對於有關民族對其土地的自然資源的權利應予以特殊保護。這些權利包括這些民族參與使用、管理和保護這些資源的權利。

二、在國家保留礦產資源或地下資源或附屬於土地上的其他資源時,政府應建立或保持程序,政府應經由這些程序在執行或允許執行任何探勘或開採此種附屬於他們土地的資源的計畫之前,同這些民族磋商,以使確定他們的利益是否和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了損害。

本鄉鄉民自八十八年始抗爭這美濃水庫的替代方案,並舉證說明這種破壞國土,破壞生態的愚笨工程將會帶給南台灣生態的浩劫,但在環境評估的過程,從沒讓原住民族參與,黑箱作業的完成了二讀,並預備以公權力執行,這種鴨霸的心態及專橫之作風,嚴重糟蹋原住民族尊嚴,違反民主程序正義。

貳、陳水扁政府違背與原住民簽訂的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之「新的伙伴關係」的承諾,在第一條承認台灣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中,基於台灣原住民族世代根植於台灣數千年,原住民族或各部落自始擁有「自然主權」原住民族雖經過殖民國族統治,然而原住民族從無公開宣稱放棄其自然主權,基於尊重族群意願並根據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之原則,統治國應充分尊重台灣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

參、我們沈痛呼籲政府,停止所有對原住民土地及所屬的自然資源之破壞,包括水資源、國家公園、國有林地及礦物開採,應取得原住民族同意並以永續利用的方式進行。

肆、我們桃源鄉全體鄉民將以長期抗爭的手段,揭發水利署在原住民族地區的一切惡行,並結合愛這塊土地的人民團體,守護南台灣最美麗的荖濃溪。

伍、我們要呼籲所有南台灣的人民珍惜我們的水資源,佬濃溪是源自玉山貫穿高屏兩縣十幾個鄉鎮,她是我們共同的母親,我們要以行動證明。

桃源鄉反荖濃溪越域引水行動聯盟
200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