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建是誰的利多?

陳總統特赦了「白米炸彈客」楊儒門,不過本人以及聲援的社運團體似乎不怎麼「領情」。楊儒門欲憑一己之力,透過自製白米炸彈之方,提醒執政者、社會大眾重視農業問題,其後農民、社運等支持者,透過聲援、要求特赦亦是抗議農業政策之不公、不義,抗議自由貿易全球化對台灣農業的步步剝削,對台灣農民、農地環境的層層傷害。然而今天一紙「特赦令」並沒有解除台灣農業的禁錮,幾年下來也不見從人民、土地、生存出發的農業改革,反倒是一再將農地視為資本利益,透過各樣便利大資本經濟開發之條例,侵吞了土地的真正價值。叫人家怎麼領情呢?

因應水稻出口限制、加入WTO,歷年增加的休耕農地已大於種稻土地面積,政府透過補貼、輕視農業價值、缺乏環境管理之政策,撕裂人們與土地的依賴與情感;復以鄰近工業區之污染,大量廢耕農地被盜取砂石,任意傾倒廢棄物,造成嚴重農地污染,不僅難以農作運用,無數的坑洞形成處處陷阱,危及農村居民生命安全,土地、地下水的污染,更是禍延子孫。去年經濟部還進一步提出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土石的審查作業要點,為採取砂石大開方便大門,規避土石採取的環評,以利砂石業者明目張膽地入侵山坡地、平地農牧用地;立法院修正農業發展條例,鬆綁農地使用管制以及便利農地移轉,以利大財團、企業炒作土地。就在特赦楊儒門同時,行政院提出爭議的農村改建條例,成立農村改建基金一千億元,明訂釋出特定農地、開發田園住宅,要給農民大利多。

農村改建條例草案真是農民的利多嗎?所謂放寬「有發展潛力」之農地使用限制,在「交通方便」、「設備完善」兩大條件下,最重要的開發標的當是面積25公頃以上之高鐵站、科學園區鄰近農地,最有利者當屬已有大筆土地之財團企業、以及少數高鐵鄰近地主,加上房地產業者透過土地增值、投機事業以及田園住宅補助發財,一般農民少有大面積之農地,也無條件興建條例規範之田園住宅,此類發展計畫到像是服膺開發業者的需求而來,而中央授權地方政府研究減免房屋稅、地價稅,再度為富人們減少稅支,更是居心叵測。

我們的農業改革完全脫離農業精神、環境倫理,卻一再的以土地開發的經濟利益為趨向,可見政府一貫「數大便是美」之思維,不過此「大」是指大型的開發、高額的資本、大財團的利益,是農地鬆綁、文化景觀商業化的美感,不但小農無土地利益可圖,國家再次利用農地商業化、營利化思維,吞噬傳統聚落文化;農村改建政策美言為「樂活」生活,卻毫無生態環境保育之規劃,試問當我們失去了涵養水源、滋養人民的稻田,換來了毒水、廢土,或是搭配幾棵行道樹、經濟花卉的大型住宅,還有什麼「健康與永續的生活」呢?

媒體訪問出獄後的楊儒門,說道政府不如多關注農民與孩子,如此單純的願望也是我們大多數人的期望,然而一切以資本利益為主的農改政策,卻是犧牲了農民與孩子的生活、我們共同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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