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營不同調 公務員照顧假有薪 勞工有假無薪

2009/08/25

* 2009-08-25 * 新聞速報 * 【中廣新聞/李雅媛】

新流感疫情再度升溫,台北市已經有15所學校因為新流感停課。人事行政局指出,公務員如果需要在家照顧停課的子女,最高可以請假20天不扣薪。但民營機構勞工方面,北市府勞工局表示,勞工如果因為需要照顧停課的子女而請假,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可以請家庭照顧假,全年共有七天不給薪,父母雙方都可以依照這個規定請假,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而且不得因此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

至於如果雇主因為勞工有感染新流感之虞,而要求勞工不出勤工作,雇主仍應給付工資,勞工因為政府主管機關命令隔離無法出勤工作,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事假處理,但可以不發給工資。

在公務員方面:人事行政局表示,公務員如果有需要在家中照顧停課的國中小子女,將可以請「家庭照顧假」5天,如果5天不夠,還可以依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由服務機關核准後最多再給15天的假,總共20天的假都不會扣薪。

而如果是高中職的子女停課,人事局指出,因為年紀較大已能自我照顧,所以只有是身心障礙者,家長才可請假照顧。另外,父母兩人如果都是公務員,也只能由其中一人請假照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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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資格任用制(Merit system), 官僚總是高人一等. Where is our WORKFARE ?

干脆外包給新加坡專制政府算了....

報導並不正確.媒體對所登報導應有把關稍盡查證之實.<br>經查..<br>家庭照顧假5天,併入事假計,意思是家庭照顧假=事假.並非多出來的<br>如同生理假併入病假,意思是生理假=病假.<br>不同的假名.實質是原來的事病假.<br>媒體,斷章取義.只為悚動標題愚弄大眾.已成積習.<br>混淆視聽功能,凌駕端正社會風氣初衷<br>

重點在於公務員5天的事假是有給薪水的
民營企業則是要扣薪水的
同樣是照顧被迫隔離的子女
公私部門確實是規定不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