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未保健保 員工可投訴
未署名讀者問::
去年八月,我進入一家貿易公司上班,一開始,老闆幫我投保勞保,但沒有健保,我只好另向市公所投保,有一次,我收到健保催繳單,聽朋友說,如果不是員工自願放棄,老闆不可以拒絕員工加保健保,真的嗎?
最近幾個月,公司竟連我的勞保費也沒有繳,我的同事去年至今也都沒有參加勞健保,最近公司發放薪資不正常,積欠員工薪水,我們常得自掏腰包先墊零用金,部分員工已陸續離職,我也快待不下去,因擔心拿不到薪水不敢離職,請問,該如何保障權益?
律師王怡惠答:
全民健康保險為強制投保,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僱主應在你任職起三日內為你投保,否則僱主會被裁處應繳納保險費的兩倍罰鍰,你或其他員工都不能自願放棄投保。建議你向健保局投訴,健保局會要求公司補辦健保。
至於僱主若未替你繳付勞保費,對你權益最大的影響,是發生保險事故時,勞保局會依法暫時停止對你的勞保給付,除非你能證明僱主已經在支付薪資時扣繳保費,但沒有上繳給勞保局,才能獲得勞保給付。
透過調解要回欠薪
而沒領到薪資的部分,可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規定,提出離職要求,並針對公司積欠薪資,透過勞保局勞資爭議協調、鄉鎮市公所調解、法院民事訴訟程序的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等程序,爭取自身權益。





一間有分店在賣服飾類的東西,沒有勞健保,這樣算合法嗎?老闆在員工幫他收攤的時候,和她說你被fire,明天不用來上班了。原因就是因為生意這陣子不好又加上租金貴。我妹在那裡做1年多了,這樣對她公平嗎?她在那裡每天都要喊場,喊到喉嚨聲音都沙啞,音質都變掉了;公司規定的她都有做到,身為姊姊的我,看到她那麼認真在工作,我不懂為何老闆這麼絕情?!
PS:不好意思~~看到後可以給我一點答覆嗎!我真的看到認真的妹妹每天上班超過12小時卻還是受到這樣的待遇!我真的不忍心!!
法令上的我並不熟
但我想若要追討勞健保費用 積欠工資 資遣費 甚至提起無預警解雇的賠償
可能需要舉證吧
之前在職的證明 勞動契約 扣繳憑單 或是足以表示雇傭關係存在的證據等等
基本上就算是打工 雇主也必須依法提撥勞退準備金(?)到勞工個人帳戶當中
且不能變相從勞工個人薪資當中扣除
健保費也是如此
這方面我不熟
但我幫推
希望其他熱心人士能夠提點幾下
你妹妹的遭遇 我感同身受啊
未幫員工辦理勞保….泰捷工程公司
泰捷工程公司負責人王卿媛自民國82年成立至今,沒有幫員工辦理勞工保險,負責人王卿媛自住位於內胡一千七百萬的豪宅,出入開百萬BMW,為了避稅,每年買進高額各式保險,成立另一家『瑞安工程公司』。懇請 貴單位嚴厲查辦,以保障政府給予員工應享有的勞工福利!
負責人:王卿媛
生日:55年2月3日
身份證字號:L221204091
公司電話:2704-3393(泰捷工程公司)
統一編號:80171440(瑞安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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