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8
【記者廖珪如/綜合報導】
劉漢黃案例雖然有望勝訴,卻仍選擇殺人洩憤,專家認為,最主要的原因還是訴訟期間生活無著。
等到勝訴才拿錢
對此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祕書杜光宇說,所有的賠償金都得在官司定讞後才能領取,雖然兩岸法令都明定工傷期間資方應照常給付全額工資,但多數資方仍會違法。以台灣為例,之前有一名餐廳女工跌倒,經認定為職業災害,但資方卻以要等勞保局補助款項下來後才核發,但女工年邁且無子女,生活早已陷入困頓。
杜光宇表示,不論勞保還是工傷條例,補助是一回事,但懲罰雇主違法才是關鍵。兩岸勞工當局空有進步的補助條例,卻沒有確實做到勞動檢查及懲罰,若雇主違法,勞工只能進入漫長的法律訴訟,許多人因此選擇放棄求償,生活困頓而走上絕路的人也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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