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

2009.09.15 03:15 am

監察院上周針對大巨蛋案,糾正台北市政府和公共工程委員會,遠雄集團昨天痛批此一糾正案有嚴重瑕疵。主查監委黃煌雄表示,監院糾正對象不是遠雄,假如遠雄有意見,應該跟北市府或工程會反映。

黃煌雄說,監察院的調查對象都是針對政府機關,不是針對民間企業;假如市府和工程會對糾正案有意見,並且具體回覆給監院,監院自然會對市府和工程會的意見再做處理;據他所知,北市府和工程會對糾正案都沒有什麼意見。

黃煌雄表示,遠雄有意見是很正常的,但假如遠雄若有意見,應該反應給市府和工程會,若北市府和工程會認同遠雄的看法,自然會將其意見放在給監察院的答覆裡;但監委不會打破體制,回應遠雄的質疑。

黃煌雄強調,監院的糾正只是「創造環境和條件」,實際上要怎麼處置,主導權仍在行政機關手上;從北市府決定全案暫緩看來,至少市府應該對監院的糾正很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