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團體協約續簽 新增15條文保障勞工權益

2009/09/21

2009-09-21 19:33:48 王鵬捷/綜合報導

 第一銀行與一銀工會今天續簽團體協約,並新增15條條文,對於工會成為在工作權上更有保障。

 中央社21日報導,一銀團體協約在2003年12月29日首次簽署,在2006年12 月屆滿,經過2年多的協商,今天分別經過董事會及工會員工大會通過,工會成員在未來3年繼續獲得保障。

 一銀團體協約新增包括工會在工作規則修改取得實質協商權、現有員工優先任用權、增加資方資遣勞方限制、增加人事評議會非主管人數比例及保障員工在重大決議時權益等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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