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3
【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孵了十八年的「台北大巨蛋」,遠雄集團因更換協力廠商,本月十日遭監察院糾正。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最糟的情況是不排除終止契約。
郝龍斌昨天在議會備詢時表示,市府和遠雄九十五年七月簽訂合約,雖然在他上任前,但他當然照合約走。
郝龍斌指出,監察院對遠雄提出糾正案,市府將會就監察院的意見,重新檢討合約,也將會要求遠雄提出符合資格的協力廠商。
郝龍斌說,監察院一共提出卅九項不合理的條件,將通盤檢討,若遠雄集團拒絕配合,依法律程序,將不排除終止契約。
台北市議員林瑞圖則直批監察委員「沒有法律素養」。今天他將陪同遠雄集團舉行記者會,除HOK總裁將出席記者會,老中青三代的棒球員也會一同出席,表達希望早日建成大巨蛋的訴求。
北市府發言人趙心屏表示,市府尚未接獲監察院的糾正文,但透過監委公開聲明及媒體報導已瞭解大致狀況,會尊重監察委員所提的意見。
林瑞圖表示,HOK曾建造七屆奧運場館,在國際上是被認可的大公司,況且大巨蛋的使用促參條文議約時間是在九十三年到九十五年間,但是監察院糾正文引用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則是在九十七年一月間才公布,他批評監委用新法條解釋舊案,根本不懂法律。
林瑞圖認為,如果依照監委的標準,那麼高雄巨蛋、台灣高鐵等BOT案也都該拆掉重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