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2009.09.29 03:01 pm
上醫院健檢看報告要繳交掛號費,讓民眾感覺被剝兩次皮。衛生署長楊志良上午指出,將列入醫院評鑑。衛生署醫事處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表示,將透過健保稽核來規範醫療院所,並提出警告;健保局也表示,若查證屬實,無診療行為還向健保局請款,嚴重者將被停約。
楊志良上午在立法院議場外受訪表示,若醫療院所主動通知病患報告一切正常,或者醫療院所被動接受檢查人電話、E-mail查詢健檢結果,這些都是合理範圍內,這種情形不需掛號,衛生署將列入醫院評鑑。至於病患看病當天開檢驗單,卻沒有完成檢驗的部分,他日進行檢驗無需再掛號,這也是早已實施的作法。
諮詢 仍要掛號費
楊志良表示,若報告結果需要醫師加以解釋,那就需要掛號。他說,並非開藥方才叫診療,當醫師需要對病情進行解說,有調閱病歷、調閱檢查報告、進行諮詢等行為,便是一種診療動作,這樣的行為則必須掛號。
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關切,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鴻池表示,民眾只是到醫療院所回診看報告,還得繳交掛號費、診療費,如同把民眾當凱子,浪費醫療資源。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表示,民眾單純回診看報告、沒有診療,卻還繳交掛號費的情形,未來可透過健保經費稽核的方式改善;超收掛號費嚴重的醫療院所,衛生署會提出警告。衛生署4月時也已行文地方衛生局及醫療院所,若就診當天來不及檢驗,日後再回院受檢,檢查當天儘量不收掛號費。
健保局醫管處副理李麗華表示,民眾回診看報告、拿診斷書,若沒有診療行為,醫療院所還向健保局申報診療費,經健保局訪查屬實,會依相關辦法予以處分,視情節輕重扣減費用,嚴重者可能停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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