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6
【聯合報╱記者程嘉文/台北報導】
本月起,基本工資由每小時66元調漲為95元。不過卻傳出部分私立大學院校的時薪工讀生,也拿不到時薪95元。
勞委會解釋,公立學校的工讀生不適用勞基法,但是私立學校的工讀生適用,必須給足時薪95元。雇主如果違法,各縣市的勞工局就可依法開罰。
民間勞動團體「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日前指出,他們接獲不少大學院校工讀生的申訴,指稱學校沒有按照規定實施新制。其中以私立大學的情況最嚴重,在國立大學方面的投訴較少,但是宜蘭大學也不到95元。
投訴學生表示,學校告訴他們,因為工讀生不適用勞基法,所以不必跟隨基本工資調整,漲到95元以上。
不過勞委會說明,根據該會在87年12月31日作的解釋,各級學校教職員,以及公立學校的工作者,除了技工、工友、司機之外,不適用勞基法。所以在公立學校打工的工讀生,除非擔任技工、工友與司機職務,否則不適用勞基法。而私立學校雇用的工讀生,除非擔任教職員工作,否則都適用勞基法。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藍福良指出,如果時薪不到95元就是違法,可處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鍰。
【2007/07/06 聯合報】
事件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