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會樂見南山人壽延宕半年之買賣案終於有進一步之確定,惟對博智金融有限公司於98年10月13日內部發給全體業務同仁之公開信(詳附件)末中指出:「…已經與..工會代表見面,請他們提供看法、支持與協助…」乙事,本會鄭重澄清絕無此事;並表達當初任何潛在買家均未與本會有任何接觸,本會在此提醒新經營團隊應確實拿出誠意,儘速與本會正式會面協商。 

2. 工會要求南山人壽應自98年7月1日起暫停對全體業務同仁考核,暫停考核期間應延至主管機關宣佈合併基準日,新經營團隊與南山產業工會達成相關勞資協議後。以便業務同仁有充份的時間及心力做好客戶服務並適應新東家。 

3.工會強調:南山人壽與業務同仁之僱傭關係,已於91年8月經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定讞,並經台北市勞工局確認僱傭在案,現有制度應以相關勞動法令規定為主!

4. 屬於業務同仁完稅所得的公積金,不應設任何條件或門檻標準限制,應立即全面返還全體業務同仁。

5. 博智金融有限公司於98年10月13日內部發給全體業務同仁之公開信(詳附件)中指出:「…會在自家內處理家務事…」,工會絕對無法坐視任何會員在公司內部被處理掉,工會要求主管機關應本職權介入,切勿袖手旁觀,以確保勞工合法權益;而工會已於日前建請金管會 陳冲主委安排時間接見工會代表,商討買賣後保戶及業務員的相關權益! 

聯絡人:郭金燦理事(0910-016492)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