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蜜桃阿嬤」一定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變成新聞焦點人物,她更不可能想到,自己不只成了焦點人物,而且還連續當了兩次。第一次,是因為她的故事感人;第二次,卻是因為以她的故事引出來的募款,大受爭議。

「水蜜桃阿嬤」想不到的事,我們這個社會卻應該不怎麼意外。曾幾何時,單純的善行善事,在台灣越來越稀有,善行善事變成企業塑造形象的手段,也變成媒體品牌區隔策略中的一環。

媒體關懷社會,以關懷弱勢幫助弱勢來突顯自己跟其他羶色腥同業的差別,當然是件好事。這樣的策略能夠得到一定程度的成功,幫媒體帶來曝光注目,也算是台灣的希望表現。不過,我們不能忽略,這樣的作法,長期以往,會有其後遺症。

後遺症之一,如此的善行,和媒體企業自身的利益越纏越緊。理想上,媒體得了利益,社會上的弱勢團體也得了利益,「雙贏」局面多好!可是,實際上的狀況不一定都那麼單純。萬一媒體的利益,和弱勢的利益衝突了,要用什麼原則做怎樣的選擇?還有媒體的利益跟弱勢的利益,以什麼樣的原則怎樣調整其比例?

「水蜜桃阿嬤」事件的核心,就是媒體站在自認的關懷、善行立場,忽略了外界的觀感,在作法上沒有明確分隔報導與捐款理由,而且顯然讓大眾產生了捐款救助對象的誤解。換句話說──整件事情的「公」(社會救助)與「私」(企業利益)有了混淆,讓人產生質疑。

這種作法還會有另一種後遺症。那就是助長台灣社會已經很嚴重的犬儒態度。每有善行善事的新聞,必定有人得到結論:「反正都是為了賺錢或賺名!」如此一竿子打翻,加強了在台灣做善行善事無益的印象,增加了許多對善行善事的懷疑,挫折了善行者的意志。

避免後遺症反效果,只有一種方法─善行要能取信於社會,讓善行歸善行,愈單純愈好!

2007-07-06╱聯合晚報╱第02版╱話題╱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