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承宇、許玉君/台北報導】

核一廠運轉執照換發申請(延役)案上月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原能會預估兩年後完成審查。在前一階段程序審查時,台電原本出示環保署不須重做環評的意見,但原能會還是要求台電重新檢視環境輻射的可能影響。

台電主管昨天表示,近年燃料價格高漲,加上節能減碳潮流興起,核能電廠延役勢在必行,台電已經在七月向原能會申請核一廠一號機延役二十年,未來核二、核三也還會跟進。

原本運轉年限四十年的核一廠兩部機組,分別在民國一○七和一○八年到期,依相關法規可報請原能會審核,延役廿年。台電在七月時送件申請,是國內核電廠申請延役的首例。經過兩個月的程序審查,確認文件齊備後,原能會在上月廿一日正式開始實質審查,預計一百年九月完成,屆時將確認是否同意換發執照。

原能會核管處核一科科長張欣指出,延役申請審查重點在於被動元件的老化問題,包括結構、管路、反應爐壓力槽等組件,是否會因老化而影響安全。台電須提出設備老化分析評估,以及適當的管理方案,以確保機組在延役期間可以持續安全運轉。

張欣強調,在延役之後,原有的管制基礎都必須持續執行,而且更多了關於老化管理的管制事項,也就是說,未來對延役核電廠的管制範圍將擴大。在實質審查階段,原能會人員與國內外學者專家除了到現場查證結構、管線外,還必須與廠內人員進行訪談,確保他們清楚瞭解延役後須進行哪些管制措施。

在程序審查階段,台電附有環保署的函件,認為延役不需再另外進行環評。不過原能會基於嚴格把關立場,還是要求台電重新檢視延役期間對環境輻射相關議題的影響,包括放射性廢棄物的管理、環境輻射的劑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