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98年10月23日上午10時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9樓會議室

    在明(23)日工會法修正案即將交付立法院院會二、三讀之際,各工會將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針對工會法修正案部份條文再做斟酌,讓工會法更符合「勞工團結權保護」、「工會會務自主化」、「工會運作民主化」的修法目標。我們誠摯邀請立法院各黨團委員蒞臨會場,參酌工會團體的修法意見,歡迎媒體到場採訪。 

          我們的訴求:

  1. 堅持原工會法「強制入會」之精神
  2. 「非典型僱用」勞工有權加入要派公司工會
  3. 教師可組企業工會
  4. 教師工會適用雇主代扣會費條款
  5. 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受會務假保障
 

      主辦單位:全國產業總工會、全國教師會、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台塑企業工會聯合會、台灣鐵路工會、桃園縣產業總工會、高雄縣產業總工會

      聯絡人:全國產業總工會  秘書長 謝創智 0932-641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