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2 旺報 【記者韓化宇/綜合報導】 昨日有媒體引用兩岸官方針對ECFA所做的研究報告,指出簽署後大陸獲利比台灣多,台灣會「得不償失」。對此我政府官員表示,任何數字都只能當做參考,且兩岸經濟規模差異甚大,「就像是王永慶與雜貨店比較,根本不能以絕對值相比!」
這份報導指出,經由兩岸經濟規模計算,大陸每年可獲利270億美元,我們只獲利69億美元,指出大陸在簽署後獲利較大,台灣根本「得不償失」。
上述官員指出,這份報導是引用對岸商務部的研究報告,和我中經院的評估報告來比較。兩岸經濟規模差異甚大,比較絕對數字意義不大。打個比方說,對岸的經濟規模是台灣的11倍,「就像王永慶的企業與一般雜貨店相比,雜貨店一天賺個5000塊錢、1萬塊錢,就很高興了,但王永慶的企業可能一天賺500萬或5000萬都嫌太少!」
學者也指出,大陸人口眾多,生產力龐大,產值本來就比較高,貿易規模一定我們大。比如說大陸是10個人可生產10塊錢,我們是1個人就可生產5塊錢,分配後一邊每人平均只可獲得1元;另一邊一個人就可拿5塊錢。「拿兩岸獲利多少來比較誰比較吃虧,簡直不倫不類,根本在亂扯!」
他表示,如果用經濟規模看,顯然對岸要比我們多賺11倍,對他們才算是划算的,但實際上不可能如此,就此而言,就算大陸絕對數值賺得比我們多,但以考慮經濟規模,實際上是我們比較占便宜。
另外,大和總研亞太 (不含日本)區首席經濟學家Prasenjit K. Basu指出,看好ECFA可望在明年4月完成簽署,並且將大幅帶動台灣企業在中國和其他市場的競爭力,將台灣明年的經濟成長率預估從4.2%調高至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