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原定於23日議會審查攸關勞工權益的《工會法》修正草案,但因多項條文引發爭議,上午團結工聯及各工會代表在立法院門口抗議。部分立委在政黨協商的過程中,質疑勞委會提出的修正案未取得工會共識。因此,立法院長王金平宣佈該案「暫時擱置」,要求勞委會另舉辦公聽會後,再行審理。
23日上午,受到盧碧颱風外圍環流影響,台北市下起了傾盆大雨,但團結工聯及各工會成員仍不畏風雨,齊聚立法院門口高喊「反對工會戒嚴」、「工會要自主」,因為攸關八百萬勞工權益的《工會法》修正草案,將於今日進行二讀。團結工聯總召集人暨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指出,行政院新版的勞工三法中,僅剩《工會法》未完成修法,可以想見勞委會的心急程度,但無論如何,「工人的聲音不能被忽略」。
《工會法》修正草案中,最為人所詬病的,便是被工會幹部謔稱為「凌遲工會條款」的第43條,該條規定,「工會有違反法令或章程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必要時,並得於限期改善前,令其停止業務之一部或全部。工會違反法令或章程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撤免其理事、監事、理事長或監事會召集人」。
毛振飛質疑,勞委會美其名為「保障工人權益」,但事實上新版的條文卻讓工會更加不能自主。他指出,第43條並未清楚說明「什麼是情節重大?怎麼認定?」,就把懲誡工會的權限交到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手中,等於是賜給他們閹割工會的尚方寶劍!
此外,他更痛批勞委會副主委潘世偉是「踩著工人往上爬」,潘世偉不但是工會出身,更身兼學者背景,「怎麼可能不知道這法會更加殘害工會」。他語重心長表示,如今金融海嘯肆虐,勞工將更仰賴工會的保護,但從新版法案中只看到國家干預愈來愈多,但工人的聲音卻徹底被掩蓋,「不僅修法沒讓工人參與,就連要二讀都前幾天才知道」。
而自主工聯監察長劉庸亦痛罵新版草案「團結個屁、民主個屁、自主個屁」,只是勞委會「閉門造車」後訂定的控制、管理辦法。北市產總副理事長鄭雅慧也沉痛表示,台北市勞工局日前強硬撤銷工會決議後,他們歷經兩次勞委會訴願,更多次赴監察院陳情,但都得不到合理回應,又何況新法上路後工會將遭受的沉重打壓。她講到激動處更不禁落下淚來。
「就算冒再大的雨,也要站出來反對」林子文說。因參與工會而遭資方新海瓦斯解雇的林子文指出,舊版《工會法》實施時,工會幹部便不斷受到資方打壓,毫無實質保障,沒想到新版的法案卻讓他更加失望。
最後,團結工聯及各工會團體提出訴求,包括要求行政院退回《工會法》修正草案;政黨協商,加入工人聲音。至於日後的行動,毛振飛說,團結工聯及各工會之後將聯合部分立委,一起提出符合勞工想像的《工會法》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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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立院審查《工會法》草案
工會若違反法令,有刑法及民法可規範其行為,實在沒有必要讓行政單位的行政權凌駕勞工權益之上,掌握工會的生殺大權,實際上,政治人物往往成為資方壓榨勞方的共犯,這樣的法律結構根本就是要勞工權益向資方低頭,如果真的要改,就應該改為 "工會有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經司法機關判決定讞後,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或令其限期改善...",也就是將所謂的違反法令或章程的判定交回給司法機關,這樣才能避免行政機關裁量權過大的問題!
那天發言的是北市產總鄭雅慧 不是我
之前看到這個報導想說要跟苦勞說一聲
搞錯了
但一直忘記 直到今天又想起
當天我因為身體不適並未出席該次行動
據我問了北市產總成員
(文中倒數第三段)
激動落淚的是 北市產總副理事長 鄭雅慧
因為這篇報導已經報了幾天了
所以也留言說一聲
Re: 立院審查《工會法》草案
感謝提醒,已更正。
Re: 立院審查《工會法》草案
這次的《工會法》修正草案真的罔顧勞工權益
對於提出如此惡法的人物、組織 應該予以抵制
完全無視勞工的處境與辛勞 相當可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