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98年10月31日15:00~17:30
地點:臺北市NGO會館(北市青島東路八號,近立法院、捷運善導寺站)
主題:國土計畫法民間論壇
主辦單位:都市改革組織OURs
主講人:夏鑄九(臺灣大學建築城鄉所所長)
與談人:各民間團體代表
新聞聯絡人:都市改革組織 陳依雯0987-639-321 / ours@ours.org.tw
「民間版」國土計畫法草案籲朝野重視
都市改革組織於10月31日舉辦國土計畫法民間論壇,邀請民間團體代表共擬「民間版國土計畫法草案」。都市改革組織表示,目前行政院的草案版本問題很多,立法院本會期又列為最優先法案,若以原案倉促通過完全無助解決任何臺灣國土的問題。呼籲朝野重視民間團體提出的版本,至少針對幾個最關鍵的大方向跟大原則進行條文修改;讓攸關臺灣永續發展改革時機的「國土計畫法」不只是表面立法,還要能實際執行。
受邀主講的臺灣大學建築城鄉所所長夏鑄九表示,臺灣天災多、人禍更多,常常是「將帥無能,累死三軍」。以國土計畫法來說,要能執行,中央主管機關一定要從內政部改為經建會,因為經建會對其他政府部門有實質影響力,現在政府各部門五億以上的計畫預算都是由經建會在審核;且國土計畫法的審議委員會,應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委員會召集人,未來有關區位與地方發展定位的各部門計劃,必須送委員會通過,否則不得編列預算。
夏鑄九更表示,最嚴重的問題是:「區域」這個層級的規劃根本沒有政府可管!例如未來的北都、中都、南都等都會區,與河川流域、原住民自治區等特區,在地理上都跨越現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管轄範圍,中央也沒有好的整合機制,將來規劃出現矛盾或漏洞要歸誰負責?如果不面對這個根本問題,國土計畫就會重蹈過去區域計畫的覆轍,讓區域尺度的國土變成三不管地帶,或者像過去宜蘭反六輕那樣成為中央與地方衝突的大本營。
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表示,政府修法過程太過閉門造車!對於台灣第一個國家級的空間計畫法,行政院竟然只草草辦了六場公聽會就定案。所以都市改革組織邀集眾多民間團體進行討論,目的是提出條文建議,突顯民間真正關心的國土議題與執行問題供立法院參考。
都市改革組織理事彭揚凱則表示,國土計劃法應清楚規範政府與人民權利義務、相關財務處理原則等,但現行條文都是草草帶過。像行政院預計編列上千億的國土基金且隨水電費徵收,應該要在條文中另訂基金專章說明清楚,或應於條文中明定增列「基金管理委員會」。
都市改革組織最後表示:莫拉克風災重創南台灣後,在馬英九總統指示下,朝野先是快速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條例」,日前行政院再送出「國土計畫法」草案,並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待審議。但國土計畫法十幾年來已四度進出立法院,民間團體盼朝野拿出誠意,至少就法案的大方向、基本原則、執行機制做出更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