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產業工會聲明稿

有關98年11月11日由南山人壽業務人員權益自救會青年軍發起之抗爭後,南山人壽同意返還27%公積金乙事,本會發表聲明如下:

1.本會堅定南山人之所有公積金應「100%」返還予所有業務同仁,為本會自始至終之立場;至於南山人壽同意近期內先返還27%公積金乙事,本屬南山人之完稅公積金財產,不應也不需填具任何申請文件,AIG南山人壽應立即全面無條件返還所有公積金予南山業務同仁,於指定期限內匯入南山業務同仁的受薪帳戶!

2.本會對南山人壽的公積金訴訟仍會堅持持續進行,不會因為公積金27%的先返還而受影響,AIG南山人壽並應立即返還現有永豐銀行帳戶內100%的公積金餘額,另賠償南山人壽管理公積金期間因疑似不當管理而虧損之金額!

3.同時提醒本會會員︰981111抗爭所謂總經理簽署之書面承諾中,附註中明言『依PAULA公布之信函為憑為準』,但查所謂PAULA公布之信函,一者:未見簽名以為法律效力,再者,信函中末二段「...一次動支【相當於】帳戶結餘之27%予業務同仁。每位同仁核算之金額將為下列二項中金額取較高者:(1)您公積金帳戶結餘金額的15%,或(2)您公積金帳戶結餘金額的1.5%乘上您的合約年數。上述動支將在南山售予非AIG公司之獨立第三人【並完成交割後支付】。」亦即並非每人都可拿到27%,同時需至完成交割後支付,公積金要等到何時?到時又能向誰要?

4.因此,本會要求全體會員切勿簽署任何包裝為申請公積金之任何文件,以免27%不一定拿的到,卻又可能將來被南山人壽主張其放棄立即返還其餘73%公積金之權益,為了不確定實現的承諾,卻可能損失將來公積金全盤的利益!不可不慎!本會在此嚴正譴責南山人壽如此虛與委蛇的操弄手法,不尊重南山人的共同訴求!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八 年 十 一 月 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