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莫拉克災後重建委員會今日召開第八次重建委員會議,針對災區代表提出要停止劃定特定區域,並立刻啟動中繼安置之訴求,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他從未排除興建中繼屋,但必須有特殊理由,才會考慮興建;而特定區域之劃定,會從已對勘查結果有共識之地區先進行,無共識者則再安排複勘。

根據內政部所提出之報告,目前高雄縣杉林鄉月眉農場慈濟永久屋,第一期工程計畫興建600戶,但實際上,截至11月15日,營建署僅發出71戶房屋毀損證明,而災民必須擁有此證明,才能申請永久屋。對此,吳敦義指示,政府對於房屋毀損之認定應從寬,比照慈善團體作法,只要有居住事實,就算原本居住的房屋屬於違建,仍可配給永久屋,希望第一批永久屋,能在農曆年前住滿。

隨後,高雄縣那瑪夏鄉鄉長伊斯坦大.呼頌、屏東縣來義鄉鄉長竇望義等代表,於會中要求討論災區代表於第七次重建委員會中提出的中繼屋提案。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自救會會長蔡松諭也表示,目前除了小林村、民族村幾個確定必須遷村的村落外,大部分的災民都還無法馬上決定該以何種方式重建,政府政策不應將不同需求的災民,全部綁在一起。

吳敦義則表示,「過去台灣每年火災燒毀多少房子,政府也從來不曾蓋永久屋給受災戶」,以前遇到地震、颱風也只有蓋中繼屋給災民,這次給予莫拉克風災受災戶永久屋,條件已很優渥。吳敦義也說,永久屋用地已經給予居住者「無償永久使用權」,由政府代付使用租金,可以繼承,但不會將地權轉移給永久屋居民。

吳敦義認為,政府不可能有兩套資源、兩套土地、兩套人力,「讓災民先住中繼屋住個兩三年,再去想要不要接受永久屋」。內政部也表示,已經和國防部協調,將推動營居安置達到「一間住一戶」之目標,讓繼續住在營區中的災民,能較有隱私。

而關於災民對特定區域劃定,及台20線、台21線等聯外道路可能遭降限使用之疑慮,吳敦義表示,即便有些區域經學者專家認定,可經由整治而回復安全性,政府也沒有足夠經費,能年年花大錢整治。劃定特定區域乃根據《莫拉克風災重建條例》規定辦理,一定要劃設工作完成後,才能進行後續重建工作。

對於災民要求政府討論中繼屋方案,與停止特定區域劃定之訴求,吳敦義最後僅指示災區重建代表,「待會後再去跟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溝通協商」,而未做出任何具體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