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時間:2009年11月29日

98年9月10日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北市府)遭監察院糾正,郝市長決定全盤檢討大巨蛋案,正在進行中的環評與都審也一併暫緩審查。但在遠雄巨蛋公司的施壓下,台北市政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將在明天(11/30)上午九點半進行台北大巨蛋的第四次都審會專案委員會議(市政中心九樓904會議室)。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曾於9月23日再次向監察院檢舉大巨蛋案招標違法的弊端:

(一) 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之變更,針對不同廠商請求釋疑給予不同的回覆說明,已違反招標公平性。

(二) 本案申請須知公告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變更公告程序,違反促參法與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三) 本案申請須知公告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變更,違反促參法施行細則第四十條之規定,涉嫌圖利遠雄巨蛋公司。

註: 遠雄巨蛋公司已依據請求釋疑事項回覆說明,將本案開發量上限總樓地板面積9萬六千坪視為法定容積樓地板面積,進而將最新設計之體育園區開發量增加至18萬1千坪,而北市府竟也同意遠雄巨蛋公司之規劃內容,顯已涉嫌圖利遠雄巨蛋公司。

綜上所述,松菸聯盟主張在招標違法的情形下,遠雄巨蛋公司是否仍具有台北大巨蛋開發權尚有疑義,開發量上限爭議也尚未釐清,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應拒審違法的大巨蛋開發案。另「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BOT招標執行過程中,承辦招標工作之相關公務人員違法失職,顯已涉嫌觸犯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直接或間接圖利者」,北市府政風處理應將全案移送檢調單位進行調查,並立即解除與遠雄巨蛋公司簽定的「大巨蛋喪權辱國割地賠款合約」。

自從監察院提出糾正案後,遠雄巨蛋公司(以下稱簡稱遠雄)陸續於媒體發布不實指控,直指監察院糾正大巨蛋案有幕後黑手在操控,或是企圖模糊大巨蛋案招標、簽約有弊端的事實,藉此渾淆輿論對遠雄在BOT議約後所獲得不當利益之關注,而這樣的行為無疑是對維護公共利益的監察委員們的一大污衊,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對此惡劣的行為再次表達嚴正的抗議。

敬邀各位媒體朋友共同關注明日大巨蛋第四次都市設計審議會議,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也將在都審會後接受媒體朋友的採訪,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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