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台北市十四、十五號公園預定地上,綠色推土機剷除違建聚落的殷鑑不遠,如今事隔12年,台北縣政府又要再度讓老榮民流淚。為了興建瑠公圳紀念公園,北縣府打算於明年2月,拆除台北縣新店力行路、中華路一帶,位於瑠公圳水圳沿岸,107戶以榮民為主的聚落。

瑠公圳沿岸自救會劉惠娟表示,今年2月,縣府城鄉發展局曾召集居民參加會議,表示將在瑠公圳沿岸進行綠美化工程,但直到8月,城鄉發展局才再次舉辦說明會,表明縣政府希望在此建造公園,計畫於明年2月拆除沿岸分別位於力行路11巷、力行路與中華路83巷三個區段,共107戶被認定為違建的民宅,卻沒有給予任何安置措施,讓居民措手不及。


(新店力行路瑠公圳沿岸聚落一景。攝影:陳寧)

劉惠娟說,沿岸居民只擁有地上房屋所有權,而地權部份,靠近水圳的一側位在農田水利地上,後方靠近軍營一側,則屬於國有地,有些房屋佔用水利地的部份較多,有些則大部分位在國有地上,比例不等。

劉惠娟表示,縣府預計興建公園的用地,雖然只有水利地的部份,但往後縣府還計畫在後方國有地的位置上,開拓一條10米道路,因此不論房屋位在何種用地上,還是都可能面臨拆遷,只是拆除時間的先後之別。


(瑠公圳紀念公園部份的開發示意圖,黑色虛線內範圍為公園預定地,灰色區塊則為預定拆除的民宅範圍。資料來源:台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

自救會副會長史志光則表示,此地的居民約八成都是老榮民,許多都是當年在力行路軍營內服務,在成家、退役之後,由於無力購屋、租屋,便在軍營外沿著水圳自行建屋生活,此聚落至今已有四、五十年歷史。

史志光說,由於地形改變,現在的瑠公圳地勢已經高於新店溪,水源無法入注,縣政府為了興建親水公園,計畫設置抽水馬達,將新店溪水以人工方式抽進瑠公圳。他認為,這樣的作法簡直不切實際,也完全沒有考量到新店溪缺水的現況。


(瑠公圳沿岸聚落第一戶於民國49年落成的房子,當時只用簡單的竹子搭建而成。照片為居民提供)

根據《臺北縣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地上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於民國81年1月10日前興建完成的「非法建築物」,無法得到補償費,但可獲得金額相當於合法建築物補償費百分之70的「救濟金」。

但此條例中,對於合法建築物的補償費該如何計算,僅表示「依當時該建築物之重建價格估算」,計算標準並不明確。但可以確定的是,若依照此條例辦理,居民的住屋一旦遭拆除,勢必不可能靠著救濟金,另外購屋生活,而必須面臨無家可歸的窘境。

目前,居民正委託議員金中玉向縣政府進行協調。而金中玉也在12月5日舉辦的說明會上,向居民保證,在縣政府未開出明確安置、補償相關方案前,不會進行拆遷,要居民靜待協調結果。而縣政府對於民宅的查估測量工作,也已暫緩。

劉惠娟說,新店已經有非常多公園了,已經不需要再多這麼一個,但若縣府認為此處環境髒亂,需要進行改善工程,居民都願意配合。她也表示,雖然自己對於歷史、文化不是那麼瞭解,但這些房子確實見證了老一輩胼手胝足、建立家園的過程,充滿紀念意義,老人家們最大的心願,便是希望住了一輩子的房子,能夠順利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