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呂秀蓮到外勞的人權

2009/12/15

【聯合晚報╱社論】

2009.12.14 02:17 pm

剛過去的這個周末,圍繞著「人權」主題,台北出現幾個場景。一是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開幕,馬英九總統和呂秀蓮前副總統都出席,致詞的致詞,鞠躬的鞠躬,堪稱場面盛大。隔天,數百名外勞上街頭,訴求「我要休假」,要求勞委會修法讓外勞每周休假一天。

僅只這兩個場面對照,就可知台灣對人權問題的理解是多麼淺薄,應改善的路還有多麼遙遠!

選在12月12日國際人權日那天,景美人權紀念園區開幕,並由當年的政治犯呂秀蓮致詞,當今元首馬英九再度代表政府道歉,這些儀式上的行動,不能說沒有意義。不過,對「人權」行禮如儀是不夠的。所謂紀念人權,要呈現的、要提醒的、要讓今人刻骨銘心的,正是不可重蹈當年踐踏人權的覆轍。所以,如果硬要把監牢粉刷油漆上簇新的顏色,裝置漂亮的藝術品,刻意覆蓋過去高牆、鐵窗、水泥地的陰暗印記,未必能產生足夠的警惕意義。以此而言,呂秀蓮致詞時幾度語帶諷刺,可謂事出有因。馬總統的道歉代表了台灣在民主和人權路上的一點點進展,的確是太多人的犧牲和努力才換得的成績。

但另一方面,呂秀蓮對馬英九於美麗島事件時「在府裡做官」的嘲諷,若拿來對比她自己「在府裡做官」時代的人權成績,同樣應受公評。呂副總統任期內對愛滋病患的不友善言論,就是一個例子。又如昨天外勞大遊行的休假訴求,證明從陳水扁到當今馬政府時期,台灣社會還有很多弱勢團體未得到起碼的人道待遇。呂秀蓮若思及自己當官時,對人權議題的暢所欲言和大權在握,但應該做而沒去做的,可以做而沒做到的,也有不少遺憾的紀錄吧?並非只有政治受難者才有人權;外勞也應該有人權,大陸配偶也應該有人權,外省老兵也應該有人權,愛滋病患也應該有人權…,這才是人權的普世意義所在。

就從17萬名外勞在台灣每年365天工作無休假的這件事開始反省,希望馬英九和呂秀蓮表現出對人權的真心關懷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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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萬外勞人口喔~~
現在有失業人口超過六十萬
釋放這些外勞回去
應該粗估可以增加超過二十萬的工作機會吧
那失業率不就降很大嗎

扣繳稅款也不用去扣人家外勞辛苦無休的錢

樓上,在台灣,
各行業的外勞加起來總共有35萬喔。

聽說之前基本工資要調漲的時候,
資本家們就威脅說,要讓外勞跟基本工資脫鉤,
否則就全部跑到對岸去了,因為他們認為在台灣設廠成本太高,
我很好奇,如果這麼多廉價勞力離開台灣,
台灣的各產業會不會崩潰咧?
(尤其是最依賴外籍看護工、破洞破最大的照護產業)

現在外勞又更多了,大約有37萬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