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草案倡延續京都議定書 開發中國家歡迎

2009/12/13

【╱日內瓦12日專電】

2009.12.13 04:13 am

一份昨天出爐的聯合國氣候談判草案延續了京都議定書只要求已開發國家明確減量的機制,今天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會議上,開發中國家顯得比已開發國家歡迎這份草案。

進入第六天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15次締約方會議今天討論雙軌進程之一的主席版草案。這份草案是由馬爾他籍的「長期合作特設工作組(AWG-LCA)」主席庫塔賈爾(Michael Zammit Cutajar)於昨天提出,將幾個月前還有200多頁的案文精簡到只剩七頁。

中國和美國都只簡短發言表示要趕快再把重心擺在非正式磋商,對實質著墨不多。歐洲聯盟則直截表達了多項不滿。

草案指全球平均溫度的升高應控制在攝氏1.5度至2度之間,但歐盟輪值主席國瑞典的代表指出,「草案對於我們如何能停留在2度以內,充滿了不確定」。

他說,草案要求已開發國家明確減排溫室氣體,但針對開發中國家卻只勾畫了寬鬆的框架,「這將導向一個只涵蓋不到全球排放量三分之一的局部協議」。

瑞典代表並說,草案沒有講出要如何形成並執行全球性的具法律拘束力協議,「這是不可接受的」;「一個僅僅基於京都議定書的新拘束性協議,不是歐盟的選項」。

相對地,「77國集團加中國(G77 and China)」由巴西代表發言,則表示對這個130多個開發中國家組成的集團,「最重要的事,就是延續京都議定書」。

巴西代表說,這份草案,對於在接下來的有限時間內達成協議,能發揮重要的引導作用。

印度代表也緊接著附和,他還拿出一個小木盒,是他1997年出席締結京都議定書那次UNFCCC大會的紀念品,強調「京都議定書是最重要的(氣候)條約」。

日本代表顯然沒被這個小動作打動,明白指出「單純延長京都議定書,是我們不可接受的」。在他之前,澳洲代表也說,在減量上,「我們需要所有國家的努力,一切作為都必須數量化、清楚明確」。

京都議定書具體規定已開發國家的個別減量義務,第一階段承諾期由2008年到2012年。這次哥本哈根會議的重要目標之一,就是制定2013年起的減量計畫。

但開發中國家希望在京都架構下進入第二階段,一樣只具體約束已開發國家;已開發國家則希望模糊化這兩類國家之間的義務區別,尤其對準中國、印度等新興大國。

昨天出爐的草案要求已開發國家以採行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承諾,在2020年時總體比1990年時減量25%至45%(含數個選項並列)。

案文草案是談判進行中的階段性文件,做為下一步協商的基礎。本週的談判主要由資深官員進行,下週則依序進入部長級跟領袖會議。對於全球氣候新協議,目前一般的預測是18日大會閉幕時最多能達成政治協議,在明年才能完成法律協議。

【2009/12/13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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