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在前身為景美看守所的景美人權園區,文建會舉辦的美麗島事件卅周年紀念展熱鬧展開,卻發生美麗島受難者施明德之妻陳嘉君破壞藝術家游文富的裝置藝術事件。11日,藝術界人士為抗議施明德及陳嘉君毀損藝術作品,於文建會前發動十分鐘的快閃抗議行動。

在媒體大篇幅的報導中看到的,只有一名不明所以的破壞者,以及當場嚎啕大哭的藝術家;而後,整起事件更變成了「藝術」與「人權」間的對立。在人權團體及藝術家漫罵的嘈雜聲中,行動藝術家湯皇珍期待能發出「第三種聲音」,她說,今天造成藝術界與人權界的這場漫天大火,縱火的不是別人,就是主掌文化政策的最高單位──文建會。

「錯誤施政陷人民於不義」,湯皇珍指出,在文建會召開關於景美人權園區規劃的五次諮詢會議中,邀請的諮詢對象包括行政院、地方縣市首長、文化創意產業、社區人士、學校、藝術家、相關領域專家…,卻獨缺受難者與人權團體,根本是利用邀請的對象引導發言方向,造成不平衡的結論。而在人權團體抗議後於4月底舉辦的公聽會,文建會直接將會議紀錄註記為「第六次」會議紀錄,但卻是人權團體首次參與討論;會議上,文化人士更明顯成為人權團體投射憤怒的對象,但文建會卻視而不見。她說,文建會的錯誤施政導致這場對立,絕對不是用「尊重雙方」這種說法可以卸責的,並呼籲景美人權園區應回歸人權主體。

而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則認為,陳嘉君是在「沒有選擇」下才破壞藝術作品。她表示:「如果沒有政治、歷史脈絡,那陳嘉君這則事件是抽空的。如果你知道汪希苓,那你就會知道,沒有一個歷史角度可以同時寬容對待施明德及汪希苓,否則便是愧對歷史,愧對像施明德一樣的那些人。」

「藝術家的詮釋幾乎沒有『誤會』的空間」,黃長玲認為,儘管文建會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不斷強調是誤會,但該作品很明顯就是在揣摩汪希苓渴望自由的心境。她說,從人權園區的規劃過程中,只看到政府下意識淡化歷史、政治脈絡,忽略受難者、人權團體的感受及想法,因此「這個事件注定要發生」。也難怪每逢紀念日總統道歉時,受難者及家屬都不領情。

此外,音樂創作者李婉菁指出,景美人權園區的問題在於標案,文建會將文化建設以招標方式交由不同團隊,等於是將文化以產業形式實踐;而標案流程更是錯綜複雜、千奇百怪,往往得標者對標案內容並不十分了解,也不是最適任的團隊。

湯皇珍亦直指文建會的最大錯誤,便是一味想將文化打造成商業藝術複合區、不講文化實質。「藝術家花了十年爭取華山,政府卻馬上把它賣給商人,很多人根本沒辦法負擔高額的場地費」,她表示,這個事件同時也凸顯出藝術界長期場地被壟斷、缺乏基本勞動條件,藝術家只好選擇承接政府標案、求取創作空間的困境。

景美人權園區爭議系列

[之二]王墨林:陳嘉君心裡住了個警總
[之三]丘延亮:我是政治犯,應該被關
[之四]自主工聯:接展場不怕被收編
[之五]林世煜:別用政治鬥爭方式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