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舊制轉換期將於明年 6月底期滿。台北縣政府勞工局今天表示,初估北縣仍有逾 2萬家未為舊制員工設置專戶,將擴大清查;經催設仍不改善者,將開罰。
勞工局指出,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施行將於明年 6月30日屆滿 5年,若欲改選適用勞退新制,必須在期限前改選,屆期未改,仍續適用舊制;選擇適用新制者,也不得再變更選擇適用勞退舊制。
勞退條例實施已久,勞工局初估,北縣轄內仍有超過 2萬家事業單位,未依法為舊制員工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決定擴大查核,並催促儘速設立勞退專戶。
勞工局表示,另有逾千家事業單位雖已設立勞退專戶,卻超過 6個月以上未依法按月提存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工局也同樣列為重點稽查對象。
台北縣勞工局長高寶華指出,擴大清查以保障勞工朋友領取勞工退休金的權益,經查未設專戶或未按月提存者,經催繳、催設仍拒不履行者,將依法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月連續處罰及持續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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