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1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鄭朝陽】
2009.12.21 10:46 am
碳權要拿到市場交易,得先確認它的真實性,才有價格可言。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辦公室組長周淑婉說,在國際碳市場買賣的碳權,必須通過聯合國認證的第三公正單位查證。例如,要確認某電子公司有多少碳權,須先清查公司原本排碳量,再查證減碳措施後的排碳量,就能算出擁有碳資產還是碳負債。
經濟部能源局指出,政府已經輔導台灣業者取得溫室氣體減量外部查證(ISO 14064-2),累計減量逾兩百五十萬公噸二氧化碳量,以歐洲碳交易所每公噸十四歐元計算,估計已經創造新台幣十七億元的碳交易價值。
環保署也規畫在海外成立碳交易公司。台灣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說,廠商在境內汙染,卻透過碳交易把錢送到國外,不如用能源稅把錢留下來減碳。
此外,台北縣政府日前舉辦「永續城市論壇」,事前估計這場會議的交通、餐飲、用電、文件印刷等能源消耗,會排放廿公噸二氧化碳。於是花了九千多元向國際市場購買等量的「碳權」,中和、抵銷這次活動的碳排放,成為國內政府機關「碳交易」的首例。
【2009/12/2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