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民間簽閩台水產品備忘錄不具效力

2009/12/23

* 2009-12-21 * 新聞速報 * 【中央社】

 針對媒體引述大陸中新社報導,福建省出入境檢疫檢驗協會與台灣兩岸安全水產委員會,已簽署「閩台水產品品質安全資訊交流備忘錄」,行政院農委會指出,該備忘錄不具法律效力。

 農委會防檢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所謂的「兩岸安全水產委員會」並不是台灣官方或官方授權組織,這一委員會甚至連合法社團都不是,今年9月與福建省出入境檢疫檢驗協會簽訂的備忘錄,完全未經政府授權,純屬民間人士個人行為。

 農委會防檢局表示,根據媒體的報導,這份備忘錄是以福建省為範圍,不但沒有法律效力,也沒有實際處理兩岸水產品安全的功能。

 第4次江陳會即將簽署的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防檢局說,這才是兩岸官方首度正式針對農產品檢疫檢驗建立起的合作機制,不僅對雙方具有規範效果,範圍也及於中國大陸各省份,將來對政府執行檢疫檢驗的公權力、業界作為透明化都有實質助益。

 不過,防檢局認為,從這一事件來看,正好凸顯兩岸民間對於農產品、水產品建立檢疫檢驗對話機制確有需求,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對等簽署農產品檢驗檢疫協議後,除了符合農業界的需求與期待,將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協議。9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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