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 2009/12/31links_weblink_url: http://blog.roodo.com/striking/archives/11239619.html如果工會法的修正是希望達成所謂的「工會自主」,則應將會員資格審定(是否強制入會)、工會幹部的選舉方式及運作方式(是否應設置理事長或由常務理事輪值)、以及日常財務運作等權利回歸工會,主管機關扮演的應是「輔助」及「監督」等工作,而不是干預其自主性或控制工會運作的範圍。 主題: 勞工資料來源: 抽離事件分類: 2009工會法修法建議標籤: 團結爭議 臉書討論 回應 Re: 工會戒嚴再起 固定網址 由 林清渠 (未驗證) 在 2010/01/06 14:40 發表 提高最高基本薪資限制43000元,最少應調整到60000元,以保障退休勞工生活.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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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工會戒嚴再起
提高最高基本薪資限制43000元,最少應調整到60000元,以保障退休勞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