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票弱勢看表演 應交通接送

2010/01/02

【聯合晚報╱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2010.01.02 02:44 pm

文創法初審通過企業購票贈弱勢可抵稅,近日來引發社福團體討論。多個團體表示,企業贈票已經很普遍,除了藝文表演、電影和展覽也不少。但弱勢家庭的家長無暇帶小孩外出看表演,曾有企業贊助50張門票,最後只有10個人參加,現場冷清清。

弱勢童更需生活協助

若企業有心捐贈,社福團體建議,最好可提供交通接駁,美意才不會打折。相對於贈送藝文活動門票,社福團體認為,弱勢家庭更需要的是生活協助。

兒福聯盟資源發展處副主任陳雅惠表示,弱勢家庭的小孩,最需要的就是生活上的協助,像有孩子只能吃冷掉的飯菜,希望家裡能有微波爐;還有小孩的新年新希望,是有一件新棉被,晚上睡覺不會被冷醒。

「弱勢家庭的基本生活都無法滿足,怎麼去看藝文表演?」陳雅惠說,企業贈票的情形很常見,但能欣賞的弱勢家庭並不多。曾有企業贊助50張門票,最後只來去10個人。她打電話聯繫,家長的答案卻是沒錢加油、突然有工作,或是路途太遠。

家扶基金會社會資源處主任陳美君也有同感,她說,相較於偏遠地區的小孩,北部的弱勢家庭有比較多看表演的機會。她建議企業贈送藝文活動門票時,可以考慮弱勢家庭的交通問題,讓更多小孩有機會看表演,接受不同的文化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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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團體認為,弱勢家庭更需要的是生活協助。

兒福聯盟資源發展處副主任陳雅惠表示,弱勢家庭的小孩,最需要的就是生活上的協助,像有孩子只能吃冷掉的飯菜,希望家裡能有微波爐;還有小孩的新年新希望,是有一件新棉被,晚上睡覺不會被冷醒。

「弱勢家庭的基本生活都無法滿足,怎麼去看藝文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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