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台北報導】
2010.01.09 06:02 am
勞工委員會即將大修勞動基準法,未來派遣聘雇將法制化。醫事人員、飛行安全人員、公共運輸行駛與維修、航海、採礦、保全六大行業將不能採用派遣人員,相關草案預計下周一公布,聽取各界意見。
勞委會認為,醫療團隊必須提供適當和正確的醫療,若由派遣事業單位決定成員和勞動條件,會對醫療團隊產生不良影響。飛安、公共運輸等行業也是一樣,但若在其中從事非主要專業行為(例如機場清潔工)則不在限制之內。至於大醫院派醫療團隊為偏遠地區民眾提供醫療服務,屬於「支援」,與派遣人力有別,並不會造成偏遠地區醫療品質受損。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表示,未來將明定派遣勞工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員工總額的十分之一,如果有工會,就要經工會同意,沒有工會則要經勞資協議。但如果勞、資雙方有團體協議的話,派遣員工比率可以到三成。
為了保障派遣勞工有穩定的工作環境,勞委會也將規範使用派遣勞工的公司(要派公司)三項責任。
在性騷擾防治、性別歧視和安全衛生方面,要派公司視同派遣公司,將負擔一樣的責任;倘若派遣公司積欠薪資,要派公司必須先支付,再向派遣公司求償;如果發生職業災害,勞工可向派遣或要派公司擇一求償,另一家公司也要負連帶責任。







....醫療飛行等行業本身就屬專業性的工作!!派遣並非是為了專業或安全性而衍生,派遣性質就好比個人工作室等外接工作案件等案件計籌或以專業能力分層計籌的方式.本來就不適合基層工作等常態(不需技術性和極高替代性的工作)所衍生出所謂派遣!!如今派遣居然成為基層工作貧窮剝削的利器.或許該檢討的不是派遣制,該檢討的是人心吧...
同意樓上所說「派遣性質就好比個人工作室等外接工作案件等案件計籌或以專業能力分層計籌的方式.本來就不適合基層工作等常態」。
現在連政府轄下的財團法人機構都把常態性勞工轉成外包,一做十年做得再好也不轉正職,只因為表面「人力雇用」的數據要好看,由衷希望勞基法即將修正的「為防範事業單位「假派遣、真僱傭」,修法也比照「定期契約工」精神,派遣期限最長二年,一旦超過二年繼續提供勞務,視同不定期契約,也就是成為正職工。 」可以通過,讓這些惡質雇主無處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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