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蔡永彬/台北報導】
2010.01.09 06:02 am

勞工委員會即將大修勞動基準法,未來派遣聘雇將法制化。醫事人員、飛行安全人員、公共運輸行駛與維修、航海、採礦、保全六大行業將不能採用派遣人員,相關草案預計下周一公布,聽取各界意見。

勞委會認為,醫療團隊必須提供適當和正確的醫療,若由派遣事業單位決定成員和勞動條件,會對醫療團隊產生不良影響。飛安、公共運輸等行業也是一樣,但若在其中從事非主要專業行為(例如機場清潔工)則不在限制之內。至於大醫院派醫療團隊為偏遠地區民眾提供醫療服務,屬於「支援」,與派遣人力有別,並不會造成偏遠地區醫療品質受損。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表示,未來將明定派遣勞工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員工總額的十分之一,如果有工會,就要經工會同意,沒有工會則要經勞資協議。但如果勞、資雙方有團體協議的話,派遣員工比率可以到三成。

為了保障派遣勞工有穩定的工作環境,勞委會也將規範使用派遣勞工的公司(要派公司)三項責任。

在性騷擾防治、性別歧視和安全衛生方面,要派公司視同派遣公司,將負擔一樣的責任;倘若派遣公司積欠薪資,要派公司必須先支付,再向派遣公司求償;如果發生職業災害,勞工可向派遣或要派公司擇一求償,另一家公司也要負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