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外傳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即將大幅修正勞基法,規範派遣行業一事,中高齡就業促進聯盟呼籲勞委會,應利用這次修正勞基法之便,實施勞動條件分齡制,開放55y以上中高齡失業者或50y以上白領中高齡失業者,得書面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請不適用勞基法,以擴大中高齡失業者的就業機會。

中高盟指出,台灣的經濟面,正面臨強大不景氣壓力,所以在15y—44y年輕及壯年族群的失業人口,98.11月份仍高達50萬人,高佔全部64萬餘失業者七成的超高比例,以及職場上年齡歧視惡習不改的現況下,即便景氣能夠緩步恢復,雇主階層所釋出的工作機會,根本輪不到45y-65y的中高齡失業朋友,難怪各年齡層的失業人口,在98.11月份同步下滑之時,唯獨中高齡失業人口逆勢上揚至141000人,再度拉近至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的紀錄---143000中高齡失業人數。

另外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98年1至11月平均失業人數為63萬9千人,較上年同期增加19萬8千人,其中45至64歲年齡者平均失業人數為13萬9千人,較上年同期增加5萬3千人或62.56%,增幅居各年齡層之冠,足證中高齡朋友失業問題,在台灣正面臨結構性與循環性失業的雙重夾殺下,嚴重性超越各年齡層。

中高盟說,僵化的勞動條件,或是會造成雇主人事負擔過當的勞動基準法,對強勢的就業者來說,是錦上添花。但對於弱勢就業者來說,尤其是中高齡失業者,根本就是「謀殺」他們的就業機會,最後在找不到工作下,成了行政院主計處統計上龐大非勞動人口之一。

中高盟說,在台灣失業給付制度尚未健全,600萬中高齡朋友失去工作後,缺欠替代收入的前提下,為確保中高齡失業者的生存人權,勞委會應同意修法,實施勞動條件分齡制,開放由55y以上中高齡失業者或50y以上白領中高齡失業者,自行與雇主商議勞動條件,否則罔顧職場現況,自抬身價的後果,就是成了家裡蹲大學的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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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