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
2010/01/14
立法院於12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未來 「二次公開播送」的行為, 將可免除刑事責任, 僅屬民事侵占。 不過我對餐旅遊樂等等服務業者, 有一個更好的建議: 改播放 CC 授權的音樂, 連民事侵占的問題都免了, 而且還可以做好事。
立法院於12日三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未來 「二次公開播送」的行為, 將可免除刑事責任, 僅屬民事侵占。 不過我對餐旅遊樂等等服務業者, 有一個更好的建議: 改播放 CC 授權的音樂, 連民事侵占的問題都免了, 而且還可以做好事。
看到文章的初印象:「可是一般商家哪知道CC呀...」
cc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