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10.01.14 03:58 am
在家自學團體昨天上午邀請台北市長郝龍斌座談,二名隨著父母參加座談的外籍兒童在會場舉起標語表達訴求。
記者徐兆玄/攝影
在家自學團體昨天和台北市長郝龍斌座談,希望爭取在北市訂定有法源保障的高中自學實施辦法,解決高中自學學生沒有學籍的困擾,打造台北市為「全國第一座12年適性學習城市」。
郝龍斌承諾,將在6個月內安排一所公立或私立高中設立專班,採公立學雜費收費標準,解決自學生的學籍問題。
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總召集人陳怡光指出,高中自學生須在高中設學籍,或通過高中同等學力測驗,才具報考大學資格。
但是設學籍的自學生未使用學校資源,卻得支付全額學費,私校學費更是高昂,且部分校方會要求學生到校參加定期評量或上部分課程,干擾學生自學進度。
未設學籍的自學生則須等到年滿20歲,才能參加高中同等學力測驗,才能取得報考學測的資格,且只能參加考試分發,不適用其他多元入學方案。
一名在家自學生表示,沒有學籍就沒辦法證明自己的學生身分,很多活動課程都不能參加,希望教育局幫忙解決學籍問題。
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表示,今年的國三生還是必須先參加基測取得高中學籍後,再向教育局專案申請在家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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