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1-13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右)11日與黨團總召蔡同榮(左)舉行記者會,針對「產業創新條例」,說明黨團反對到底。(王遠茂攝)

 昨天,對於眾多工商企業人士而言,心情可能都不太好過。一方面,原預定在立院休會前可以完成立法程序的「產業創新條例」,最後關頭因為民進黨團的堅持反對倉卒立法,只好改列為立法院下會期的優先審議法案,使全國工總與商總同感錯愕。而另方面,行政院勞委會則又傳出擬透過修法、規範事業單位在進行併購時,原則將不能資遣員工,也不能改變勞動條件,以保障勞工權益。勞委會此一修法動向,被認為勢將衝擊未來的產業發展。

 首先就「產業創新條例」立法進程出現變卦而論,包括主管部會與工商企業界,本期待透過產創條例的立法,能夠銜接已於去年底落日失效的「促進產業發展條例」,讓企業在技術研發、人才培訓、設立營運總部及成立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等方面,仍可繼續享有租稅的優惠。但這一套原定可與促產條例無縫接軌的產創條例,在立法院的審議過程卻堪稱是一波三折。先是被美牛案干擾遲遲無法在院會進行審議;好不容易美牛風波總算經由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而告一段落,真正要審議產創條例時,卻又因為民進黨團對修法內容有意見,認為給予企業的租稅優惠太過,有違公平正義原則,反對倉卒立法,並綁架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迫使執政黨團讓步,只能改列為下會期的優先審查法案。

 令工商企業界憂心的是,產創條例立法進度落後,未來完成立法容或可以援用回溯條款,以彌補促產條例落日後的法律空窗期。不過法案未能在休會前一鼓作氣通過,留到下會期再議畢竟是夜長夢多,充滿不確定性。而翻開立法院過去的紀錄,即使列為新會期優先法案,甚至經朝野協議應於預定時日前完成立法,最後卻告跳票的也不是沒有前例。

 除了立法時程的難以掌握之外,企業界更該擔心的,也許尤在於經委員會審查定案的優惠條件,屆時不知道又會不會被翻案。特別是立法院在此次的美牛風波,嚐到以強力修法推翻行政部門與外國政府簽訂外交協議的權力滋味後,難保不會食髓知味地強力更改草案內容,讓優惠條件縮水,這無疑才是企業界最不想碰到的夢魘。

 相較而言,勞委會以修改勞基法,規範企業於併購時,不得任意裁員,一旦成真雖然同樣也將成為有意推動併購業者揮之難去的夢魘。不過,深入地檢討分析,修法規範合併卻不能裁員,也許會給相關業者帶來一定程度的干擾,但原意想要給予保護的勞工卻未必真能受益,而此一法律卻又有干礙市場自由競合之虞,如果一廂情願地強推,將可能出現業者、勞工與產業發展三輸的悲慘局面。

 我們之所以不看好勞委會此一修法動議,並不是認為勞工朋友的工作權益不應受到保障,而是認知徒法不足以自行、愛之反而適足以害之。舉個相關實例,當年勞基法為了保護女性,原規定不得有夜班工作情形,其結果只能逼使業者減少雇用女性員工,到頭來反而是壓縮了女性的工作機會。同樣道理,一旦修法規範企業購併就不能資遣勞工,也不能改變勞動條件,其結果不是使得原本難以為繼卻有機會被併購的弱勢企業,因乏人問津只有走向關門一途,原有員工不分良莠只能集體失業。再不然有意併購者,可能要求被併購者先自行了斷裁員後再談併購事宜,其結果只是以規避法律規定的方式,還是達到設定經由裁員以降低成本、提升績效的目標,而所謂勞工工作權的保障也只是徒託空言。

 的確,不論是產創條例的立法變卦,或者是勞基法的修法新動向,對企業界都不能算是好消息,也將影響台灣的投資吸引力。如何妥善因應,不論是業者,或是行政、立法部門的確都應審慎思慮,尋找在租稅優惠、國家稅收、社會公平正義三者之間,以及業者、受雇者與產業發展三者之間的最大利益平衡點。而同時值得一提的是,立法部門的立法變卦,讓業界和行政部門同感錯愕;勞委會動念修法,金管會為之跳腳,其他相關部門也完全在狀況外,如此政出多門而又各自為政,恐怕才是最值得令人憂心的夢魘。畢竟,政府本應是一體,豈可區分行政、立法,更遑論部會之間不同調。而立法修法既要講究周延配套,更要求其切實可行,否則治絲益棼,其亂無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