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01-12
* 工商時報
*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
未來金融業併購時將不得裁員,金管會有「異」見!勞委會擬修改勞基法,新增規定金融業併購不得裁員,金管會主秘盧廷劼昨(11)日指出,此舉等於給予一方(指勞方)這麼多的權利,並給予資方過多的責任,將大大影響國內併購意願,如此可能衝擊產業發展,最後也帶給勞方負面的結果。
他指出,勞基法未來若規範企業併購不得裁員,企業為了節省成本,仍可規避法令,舉例而言,企業可能在合併前,就先刁難員工或裁員;即使合併後,新雇主可能提出加倍的工作量,或是調職到外地工作等做法,讓員工自動離職。
另外,若是因為併購成本增加,企業就不併購了,透過挖角的模式進行。例如併購者直接挖角被併購者的經營團隊,取得對方的人才或know-how即可。
相關部會雖知勞委會有意修改勞基法,也召開會議進行討論,「但對於併購不得裁員的規範,事前毫不知情,不知道會變成這個樣子!」因此對於勞委會的作法,感到錯愕,據悉,連六大工商團體先前也毫無所悉。
金管會內部正在思考,是在預告期間表達反對態度,或是等勞委會將勞基法修正草案送交行政院時,再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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