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勞委會宣佈實施「年關臨工專案」,補助7000名中高齡長期失業者,於農曆年前打臨工10天,日薪800,賺取8000元,以度年關。然而,這看似惠及中高齡長期失業者,實則僧多粥少,並設門檻,讓多數中高齡長期失業者僅能望梅止渴;即使有7000名中高齡長期失業者雀屏中選,幸運上工,但仍有如吃糖果般,僅嚐甜頭10天,過完年仍舊失業,仍無助解決長期失業問題。對此,遊民行動聯盟,於1月25日上午10時,至行政院勞委會,表達長期工作不穩定者的心聲,呼籲中央政府正視長期從事低薪工作,就業不穩定之社會經濟弱勢者,低薪資導致的勞碌終日不得溫飽的艱苦,以及工作不穩定導致無法安居,時常淪落街頭的現實問題。並籲請中央政府以負責的態度安排預算,提出可切實解決失業問題的政策前瞻,與讓廣大勞動人民可負擔的價廉質安的社會住宅,而不是炒短線、狂燒錢的糖衣。 政策設下門檻,自相矛盾 勞委會宣佈實施「年關臨工專案」,協助中高齡長期失業者農曆年前打工賺錢度年關。阿張,今年64歲,曾多次至就服站找工作,但因年齡關係,總是敗興而歸,無法找到穩定工作。當阿張與其他失業者一樣,憂愁沒有工作與收入,難度年關,在報紙看見勞委會推出的「年關臨工專工」,難掩興奮。登記首日,就至就服站報到,但卻仍敗興而歸。阿張表示,「登記的第一天,早上九點,我就到就服站,要登記臨工專案。工作人員查了我的資料,他跟我說,資格不符。他說,規定需要3年內投勞保6個月以上,但是我沒有,不符合規定,不能登記」,阿張說,「這個專案不是希望能幫助中高齡失業者,幫助社會的邊緣人?如今,我們也想有個工作,賺一點生活費,卻因為沒有勞保,連登記都沒辦法。我都是做零星的臨時工,賺多賺少不一定,能夠有微薄的生活費,就算不錯了。做臨時工哪有辦法投勞保?」。
阿余,也面臨同樣問題,他說,「我在報紙上看到這個新聞,很高興,自己能有工作做,特地把報紙留下來。如今,知道有勞保規定,不符合資格,又是空歡喜一場」。
根據勞委會對於長期失業者的認定: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6個月以上,並連續失業達1年以上。亦即,長期失業者必需符合:1.連續失業達1年以上;2、退保前3年內,勞保年資滿6個月以上之2要件,才被認定為是「長期失業者」。而根據報載,主計處統計台灣長期失業者為11萬4千人。對此,遊民行動聯盟表示,「若以勞委會對於長期失業者的認定,做為估算標準,台灣11萬4千人長期失業者,明顯是低估的,隱藏了一群長期處在失業與未充分就業,無法找到穩定工作,從事不具勞保的臨時工作度日之勞動人口。在勞委會對於長期失業者的認定下,使其即使身陷長期失業的經濟困境,同樣需要「年關臨工專案」以度年關,卻因勞委會的門檻限制被排除於外,讓多數中高年齡長期失業者僅能望梅止渴」。遊民行動聯盟呼籲,「請中央政府重新思考認定標準的盲點,莫讓同樣身陷經濟困境之長期失業者,受到一國兩制的待遇」。 10天5600萬的遮羞費 這項目的在帶來”溫暖”的「年關臨工專案」,卻非如陽光般普照大地,而是在政策算計下,以最少成本(施小惠1人8000元),針對”看似最可憐”的失業者人群,刻意檢選過年時節發放政策紅包,以營造政府照顧艱苦人的形象。
首先,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98年失業人數為63萬9千人,若加計隱藏性失業人口,將超過80萬人。這些失業者每天日子都很難過,決不是只有過年需要特別照顧。這項政策的根本目的在於營造平順的新年,以5600萬讓政府購買10日保險,避免失業者燒炭貧困的形象壞了歡欣的過年興致。其次,為了以最低成本,達到最好的公關效果,政府在廣大失業人群中,刻意製造差別,以選出”最可憐”的失業者做為政策對象。所以從80萬失業人口中,政府選擇11萬4千人的長期失業者(人數明顯低估,因有勞保門檻)。再從11萬4千人,縮小到中高齡的長期失業者3萬人。失業者的日子都很艱辛,刻意在失業者中進行分類比較,某些”更值得同情”,某些”不值得同情”是殘酷的。這樣的政策只會讓貧困者彼此競爭,誤導社會大眾對失業問題的認識,更反映了台灣政府施政格局的狹隘。 第三,為了進一步降低公關費用,政府甚至在3萬名中高齡長期失業者中,進一步縮小名額到7000名,也就是1/4不到的比例。
「年關臨工專案」10天花費5600萬,僅協助1%的失業者有10天打工機會,10天結束,5600萬花費殆盡,7000名中高齡長期失業者並不因此解決失業問題,反而,有如坐自由落體一樣,再度返回失業行列,經濟同樣困頓。
遊民行動聯盟表示,從80萬的失業人口,到最後政策紅包發放的7000人,這中間的政策算計很精巧,做為公關費用很划算,但是剩下的79萬3000人呢?做為一個政策該有的格局呢? 我們看不見具有前瞻性與效果的失業政策,而是一個支離破碎的政策。在年關前夕,以照顧中高齡長期失業者為名,花費5600萬公帑,換得一塊遮羞布,遮掩80萬龐大失業人口所面臨的嚴峻失業問題。 工作不穩定嗎? 每人都是遊民的高風險群 現代社會,人人自危被裁員、失業,「有個穩定頭路」是每個人的想望。60歲的阿玉,以騎樓為家,現以撿拾廢紙箱、保特瓶,為主要生活收入,「希望能夠有工作,這樣就可以有錢,可以住房子,不用再睡街上」,是阿玉每天的祈求。 阿余,44歲,現露宿街頭,居無定所,阿余表示,「去年3月,繳不起房租,被房東趕出來,開始睡街頭。以前,做工地、保全,有固定收入,都租房子,但最後一個保全工作,碰到公司沒有標到案子,被裁員,後來,再找工作都不容易」。同樣的,今年54歲的阿貝,曾在中部地區擔任10幾年的車床工,7年前,也遇到工廠倒閉,失業,積蓄用盡後,開始過著露宿車站的日子。 「給失業遊民一個工作機會,好讓他們脫離街頭」,是社會賦予的期待。然而,遊民行動聯盟表示,當前強調勞動彈性化的非典型雇用工作型態下,薪資低、就業不穩定、未具基本勞動保障的勞動條件,使得遊民即使工作,也難脫街頭;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非典型雇用型態的就業趨勢下,使得更多勞動者,成為遊民的高風險群。遊民行動聯盟進一步指出,現在遊民組成,非以傳統老弱殘疾者為主,而是受制於台灣1980年代後經濟結構轉型與現今非典型雇用工作影響下,勞動者因工作不穩定、失業,薪資無法負擔生活花費,租不起房子,迫使露宿街頭。遊民,並非不工作的一群人,也不是固定身份,而是在勞動市場彈性化下,遊民也處於彈性流動狀態。因應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態,在勞動力後備軍儲存水塘間流進流出,處於失業、未充分就業,及就業的狀態。使得遊民的居住型態,也隨著在勞動位置與收入,起起落落,徘徊在租屋、借宿朋友家、露宿街頭或收容機構等狀態。 阿嘉,今年36歲,現露宿車站,他說,「很多年前,就開始在外流浪。斷斷續續的,有較固定的工作,收入比較穩定,就會租屋,沒有工作了,就再出來街頭,但在街頭,也不是都沒有工作,工作不固定,以舉牌、出陣頭比較多」。 遊民,是社會底層勞動者,往往從事低薪、工時長、工作不穩定、缺乏基本勞動保障的底層工作,如清潔工、廚房雜工、工地粗工、派報舉牌、陣頭等,在收入低,物價高,房價高的狀態下,加上年齡的增長,健康體力的衰退,使得脫離流浪生活,漸漸成為遙不可及。 遊民行動聯盟訴求: 面對非典型雇用型態,勞動條件惡化,失業加劇,就業不穩定,薪資低,高物價與高房價,使勞動者成為遊民的高風險群。遊民行動聯盟呼籲中央政府,提出長遠的政策,而不是無助解決問題的炒短線措施。 遊民行動聯盟呼籲中央政府: 1. 保障臨時工權益 2. 反對低薪資 要穩定就業 3. 興建社會住宅 4. 重新檢討失業人口的計算標準,廢除門檻限制
新聞聯絡人:遊民行動聯盟 召集人 郭盈靖 0937-205826;ecje2000@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