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來水公司昨日表示:大台南地區喝烏山頭水庫的"地表水",所以"地下水污染"不必擔心?
請問台灣自來水公司,下雨後"地下水上升",難道不會與地表水混合嗎?
環保團體為關心烏山頭水庫安全,近日於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及近水源區一公里範圍內,打造12口深度分別為20公尺及30公尺之地下水監測井,去年由立法委員田秋堇、陳亭妃、黃偉哲、李俊毅、葉宜津等要求環保署進行採樣分析,由於水源為灌溉水源,自救會也自行採樣委請農委會農試所檢測,驚訝發現位於烏山頭水庫水源區的四口地下水監測井,於地下20、30公尺深,地下水樣已測到環保署所列管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毒性成份。而環保署土基會於去年10月及12月初進行採樣,檢測報告已顯示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地下水監測井水樣已含環保署所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及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表示,環保團體沿著北勢坑斷層,於烏山頭水庫水源區設置4口監測井,水源區北方500公尺範圍內設置8口監測井,於烏山頭水庫水源區4口監測井中有3口監測井中已測到環保署所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氯甲烷”,也測到毒性有機揮發物甲苯,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屬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除了”氯甲烷”,也有監測井含”砷”,已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2倍,3口監測井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及氯鹽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約9~70倍;3口監測井氨氮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約300~500倍;2口監測井總有機碳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約1.5~5倍;一口監測井測到”鐵”已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4倍。位於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北方500公尺範圍內設置之8口監測井亦測到毒性有機揮發物甲苯;鄰近8口監測井亦有其他10口監測井,有3口監測井測到環保署所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氯乙烯”及毒性有機揮發物甲苯及氯仿。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東海大學化學系林碧堯教授(退休)表示,環保署 報告發現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及鄰近區域地下水已檢測出氯彷、甲苯、二甲苯、順-1,3-二氯丙烯及三甲基苯等有害或有毒物質,因這些有機物於一般廢棄物並不存在,屬於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及有毒化學物質,對人或動物具致癌性。
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屬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研判有毒物質已沿北勢坑斷層南流至烏山頭水庫水源區。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李建畿表示,95年起已發現永揚場址監測井地下水污染,由於永揚環評時偽造地下20公尺無地下水,故未做設置前地下水監測檢測,但是,由於環保團體發現烏山頭水庫水源區之污染處半徑500公尺範圍內,近十年來只有永揚開發單位大規模運入整地物質,永揚場址亦測出有毒有害廢棄物,嫌疑已不可免,也顯示污染已擴散至烏山頭水庫水源區。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常務理事黃安調表示,由農委會於烏山頭水庫水源區檢驗報告,也分析出高濃度氨氮、導電度,甚至含鎳等重金屬,報告也建議,所送驗水樣因電導度及氨氮過高,高於「灌溉用水水質標準」多倍,已不適合灌溉。另外於永揚場址十口監測井中,多口監測井測出含有毒化學物質,多種有機物均屬致癌性,顯然已存在有害廢棄物污染,大台南水源已拉紅燈,請政府及管理單位(台南縣政府、自來水公司、經濟部等)找出污染源並清除,亦請有意表態參選大台南市長之各黨候選人都應提出解決對策。
新聞聯絡人: 鄭小姐 06-3363763, 0960075327
表一、環保署檢測報告含有害物質及重金屬
表二、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地下水已含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 水源區四井 | 導電度μmol/cm | 含致癌有害物質 | 總硬度mg/L | 總溶解固體mg/L | 氯鹽mg/L | 氨氮mg/L | 硫酸鹽mg/L | 總有機碳mg/L | 砷(As)mg/L | 鐵(Fe)mg/L | 錳mg/L |
|---|---|---|---|---|---|---|---|---|---|---|---|
| SK-1 | 1,760 | 氯甲烷0.00072 | 83.8 | 1,150 | 38.8 | 2.6 | 151 | 10.4 | 0.0565 | 0.613 | 0.014 |
| 甲苯0.00142 | |||||||||||
| SK-2 | 25,600 | 1,460 | 15,400 | 9,050 | 28.5 | 98 | 1.2 | 0.0186 | 0.029 | 0.232 | |
| SK-5 | 15,000 | 氯甲烷0.00076 | 1,810 | 8,820 | 4,300 | 16.1 | 929 | 3 | 0.0092 | 0.034 | 0.235 |
| SK-6 | 28,100 | 氯甲烷0.00074 | 3,250 | 16,900 | 9,800 | 27 | 242 | 1.6 | 0.0065 | 0.025 | 0.228 |
| 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 | 750 | 不能有 | 150 | 250 | 125 | 0.05 | 125 | 2 | 0.025 | 0.15 | 0.025 |
| 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 | 750 | 不能有 | 750 | 1250 | 625 | 0.25 | 625 | 10 | 0.25 | 1.5 | 0.25 |
表二、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地下水已含環保署列管毒性化學物質
| 含環保署列管 | ||
|---|---|---|
| 毒性化學物質 | 含環保署製程有害事業廢棄物成份 | 超過第一、二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 |
| 烏山頭水庫水源區水井 | 氯甲烷:( 環保署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 | |
| 甲苯、砷、鉛、鎳、銅、 | ||
| 鋅、 | 總硬度、氯鹽、氨氮、硫酸鹽、總溶解固體、總有機碳、砷、鐵、錳 | |
| 烏山頭水庫集水區(500公尺內內水井) | 氯乙烯: (環保署列管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屬有致腫瘤、生育能力受損、畸胎、遺傳因子突變或其他慢性疾病等作用者。) | |
| 順-1,3-二氯丙烯: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 | ||
| 毒性有機揮發物甲苯及氯仿 | 氯彷、甲苯、甲苯、砷、鉛、鎳、銅、 | |
| 鋅、 | 總硬度、氯鹽、氨氮、硫酸鹽、總溶解固體、總有機碳、錳 |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