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日期:99年01月27日
主題:協助身障者自力更生 勞工局提供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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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高雄市政府勞工局每年一月與七月接受身心障礙者申請創業補助,凡設籍於高雄市,年滿20歲至60歲,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民眾,皆可向勞工局申請補助創業所需的房舍租金及設備;去(98)年共補助17件,協助許多家庭減輕創業負擔。
20多年前,林先生在小港區碼頭從事拆船業,某次火燒船事故中,他跳入海裡逃生,幸運保住了一命,但也開始三年多的手術復健歷程,以及長期的心理煎熬,他說:「我全身燒燙傷面積有80%,穿了兩年多的彈性衣,當時很悲觀沮喪,還好有家人的支持陪伴,慢慢地自己也想,總是要走出來面對社會。」後來他陸續做過成衣、洗車等行業,也到高雄市春陽協會擔任志工,服務其他傷友。
去年七月,他決定自己出來創業,在三民區泰安街開了「林家嘉義火雞肉飯」,透過春陽協會介紹,得知勞工局有提供「身心障礙者自力更生補助」,經過勞工局承辦人員的協助,順利申請到每月房租補助8,000元及設備補助50,000元。林先生說:「店內的流理台、切肉機、桌椅等設備總共花了十幾萬,多虧有勞工局的補助,減輕我們不少開銷;而且最近學生放寒假,店內生意比往常冷清一些,幸好有勞工局的房租補助,目前火雞肉店還能經營下去。」
勞工局表示,身心障礙者創業後,可向勞工局申請營業場所房屋租金補助,最高補助8,000元,最長可補助二年;且可補助總設備費的50%,最高補助50,000元。此外,勞工局也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歡迎民眾洽詢:8124613轉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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