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起鳳、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0.01.30 03:31 am
公視董事長鄭同僚昨天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五項議案,包括原住民族電視台營運計畫書案、客家電視台營運計畫書案、客家電視台關鍵衡量指標案、年度稽核計畫案、年度報告編輯案。
新聞局廣電處長何乃麟昨晚指出,依公視法規定,董事未達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會議,根本就是無效的會議,也不具法律效力。
但公視基金會聲稱,為使運作不受影響,董事會援引內政部頒布的議事規範規定,「第三次開會時,如仍未達開會額數,但實到人數已達三分之一以上者,得以實到人數開會」。
公視產業工會認為這是對公視既有法定開會規範視而不見,所引用的法令已淪「暴力武器」,工會並決議不配合演出,四位員工代表昨天未列席參與。







發表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