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節將至,國人多利用數天的連續假期,回家團圓、外出旅遊或逛街消費,許多賣場、便利超商、電影等服務業勢必把握這波買氣,過年期間不休息、不打烊,希望能夠趁著年節大賺一筆,所以為數不少的上班∕打工族朋友仍然必須在春節假期到班,無法回家過節。
除夕到初三上班 最低時薪190元
九五聯盟提醒,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與第39條的規定,勞工朋友只要在春節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的其中一天上班,雇主就必須加倍發給薪資。也就是說,領時薪者,當天的最低薪資是每小時190元(基本工資95元x2),低於190元實屬違法;而領月薪者,雇主應多發一天日薪,作為休假日到班的法定加給,才是符合法令的正確作法。然而,實務上許多業者以透過「補休」而作為不發「雙倍工資」的替代措施,但聯盟提醒,補休需要獲得勞工的同意,否則仍是違反現行法律的行為。
九五聯盟自開始正式受理申訴業務以來,總共處理932件的勞資爭議個案,以及超過900通「不同店家」的申訴電話,從中我們統計發現,「國定假日工作未給付兩倍工資」是勞工朋友最容易遭受侵害的權益,個案數超過800件,比例更是超過九成,值得勞工主管機關重視。
呼籲主委 捍衛勞工年節兩倍工資的法定權益
九五聯盟呼籲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加強宣導年節上班可領到兩倍工資的法定保障,並且比照稽查客運業者的模式,在年節期間帶著編號0001的勞動檢查證,親自領隊針對大型賣場、百貨業、連鎖超商、影城、KTV進行勞動檢查,為眾多年節須堅守崗位的勞工朋友捍衛權益。
新聞聯絡人: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 曾翔(0935-24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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