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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單位: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您好,我們是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是一個協助台灣勞工、打工族爭取勞動權益的人民團體。根據勞基法的規定,只要在除夕、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任一天上班,雇主就必須加倍發給薪資。領時薪者,當天的最低薪資是每小時190元(基本工資95元x2),低於190元實屬違法;而領月薪者,雇主應多發一天日薪,作為休假日到班的法定加給,才是符合法令的正確作法。

近日我們卻接獲到許多案例,發現許多知名的企業、連鎖賣場、店家,並沒有依照法令的規定,情況相當嚴重。為了更瞭解各種工作現場實際發生的狀況,我們製作了這個問卷調查,希望您可以協助我們填寫。調查結果將作為社會運動與學術研究使用,保證不會洩漏個人資訊,請放心,也請據實以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