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新聞稿20100212】
春節期間法定兩倍工資 逾九成勞工領不到
聯盟公布問卷調查結果 知名企業帶頭違法
企業衝業績 員工苦哈哈 勞委會坐視勞工權益全面受損!
上週九五聯盟主動提醒打工族/勞工朋友若於春節除夕至初三上班,依勞基法規定:雇主應給予兩倍工資,獲得極大回應。過去一週來自各地勞工諮詢電話與申訴信件不斷,為進一步掌握各工作現場實際情況,聯盟日前決定發起網路問卷調查,僅短短三天內,已湧入超過百件的問卷數量,顯示春節期間的兩倍工資的議題受到普遍勞工關心。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與第39條的規定:勞工只要在春節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的其中一天上班,雇主就必須加倍發給薪資。也就是說,領時薪者,當天的最低薪資是每小時190元(基本工資95元x2),低於190元即屬違法;而領月薪者,雇主應多發一天日薪,作為休假日到班的法定加給,才是符合法令的正確作法。然而,實務上許多業者以透過「補休」而作為不發「雙倍工資」的替代措施,但補休需要獲得勞工的同意,否則仍是違反現行法律的行為。
九五聯盟於2月9日至2月11日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共回收113的有效問卷,根據問卷的統計結果發現,有高達92%的員工必須在除夕至初三期間到班工作,但其中只有49%的有經過公司的詢問。最嚴重的是,除夕至初三期間上班時有沒有領到兩倍工資的員工高達99%,而其中既沒有加薪又沒有補休有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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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 項 |
比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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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必須在除夕至初三期間到班工作嗎? |
要上班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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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上班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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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過年期間上班,請問有經過您的同意嗎 |
有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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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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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除夕至初三期間上班時有領到兩倍的工資嗎? |
沒有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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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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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您公司是否不加倍給薪,而以補休代替 |
沒有加薪,沒有補休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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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補休取代加薪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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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補休,加薪不足兩倍 |
35% |
在來自各行各業超過百份員工填答的問卷裡頭,赫然發現全國大型連鎖的知名企業名列其中,包含遠通電收ETC、拿坡里Pizza、三商巧福、麥當勞、肯德基、百視達、大潤發、家樂福、頂好超市、屈臣氏、特力屋、大創等,均未依法發放兩倍薪資(或加發一天日薪),甚至部分店家是以不等價的紅包、禮券作為代替,違反法令的作法包羅萬象。更嚴重的是,光是以聯盟公佈的十家企業來推估,勞動權益受侵害的員工數量恐怕就超過萬人。
其中過年期間,國道的使用量暴增,進而帶動電子收費的使用量,然而,必須承擔沈重業務量的遠通電收員工特別向聯盟申訴表示:「去年公司除發給紅包外,工資也有加倍發給,但今年只剩下紅包,部分員工初二及初三還要連續上13小時的班」
春節期間加倍工資,超過九成領不到的員工領不到,但九五聯盟表示:國定假日兩倍工資權益,聯盟在過去兩年多來已多次批露在職場上雇主違法狀況極為普遍,並多次向勞委會反映,然而身為主管機管的勞委會長期坐視不管,另一方面反而選擇在媒體前大動作對客運業者進行勞動檢查,聯盟強烈質疑,勞委會是否只買監察院的帳?是否只肯在鏡頭前裝腔作勢?而卻罔顧廣大勞工朋友年假工資的權益?九五聯盟記者會中對勞委會提出以下具體訴求:
身為勞工最高主管機關,除了對此加強宣導外,我們強烈要求勞委會有責任和義務針對過年期間不休息、不打烊的店家進行全面專案勞動檢查,並對違法商家立即進行開罰。聯盟也會在年後將這段期間向聯盟申訴檢舉的案件一併送達勞委會,要求勞委會依其職責開罰!
倘若勞委會持續坐視勞工權益受損而不聞不問,聯盟年後將號召所有年節薪資權益受損的勞工朋友,一人一信寄給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共同追討積欠的加倍工資,此外更將主動向監察院檢舉勞委會失職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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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店家 |
春節發放薪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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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通電收ETC |
正常月薪並無多一天薪資,除夕至初三只加發紅包每天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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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坡里Pizza |
時薪+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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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巧福 |
時薪+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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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 |
除夕晚上6點至初二雙倍工資,其餘正常時薪,初三發給200元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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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視達 |
除夕6點過後2倍時薪,初一至初三則為1.5倍時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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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潤發 |
照原時薪,只有加發禮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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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樂福 |
初一工讀生加給500元禮卷,正職給1000元禮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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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好超市 |
僅初一當日發放雙倍工資,除夕、初二、初三皆只領原來的時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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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臣氏 |
除夕到初二上班,正職一天多加發600元工資,工讀生是一天多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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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力屋 |
初一發紅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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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創 |
去年初一至初三為每天加發500元,今年則為時薪+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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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 |
員工除夕到初三時薪加發50元 |
※資料來源:九五聯盟網路問卷調查,為保護問卷填寫人,不提供縣市店家名稱。但若為連鎖直營店,工作條件應為相同。
新聞聯絡人: 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 胡孟瑀(0921-132-607)、何俊頤(0966-332-170)







我在汽車界上班,已經有20幾年沒領過年終獎金了,更不用講春節期間法定兩倍工資,早上我要出門上班時掉下眼淚,辛苦了20幾年面對的公司的合併與公司主管的恐嚇不安,員工更不感吭聲深怕沒工作,家裡老小就靠這份微薄的薪水,希望你們不要把我的資料公開我们需要工作。
我在中壢工業區內的麥瑟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公司要求我們初二及初三上班,依職位加發紅包,最少為600元,算一算根本不到2倍工資,而且我們公司假日加班,資方早已修改為4.5倍,並未經過勞工同意自行修改,99年行事曆元本已經訂定,但3月份以後的假資方自行又臨時修改,改為隔週休與之前的休假天數少了很多,遇到勞基法訂定的國定假日若為休假日,公司並未補假,國定假日遇到休假日不補假,應該適用於週休二日的人吧?
修正假日加班為1.5倍
我是易鼎活蝦(原大鼎活蝦)的員工,我們只有在除夕當天的時薪有雙倍外加200元紅包,之後初一到初五時薪都只有乘以1.2倍,而且國定假日也沒有什麼雙倍時薪
說真的....
台灣的勞工實在太軟弱了!
任雇主任意壓榨只為保住飯碗實在是令人搖頭!
政府也只會定了一些不痛不癢的法規罰則!
現在基本工資17820元!
請問在目前的台灣17820元能作什麼?
更甚者還有各種招數來壓到連17820都沒有!
這種情形政府有看到嗎??
沒看到!
真的都沒看到!!
只會每年公佈GDP但是要不要來統計一下年收入連GDP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都沒有的比例有多少??
在這樣下去發生暴動也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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