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寧
「今年是國際婦女節100週年,而婦女節就是女性上街爭取勞動權益而來。」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監事,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說。
3月7日,婦女新知以「女性不是機器人,照顧工作者也要休假 」為主題,舉辦記者會。會中特別邀請移工團體、社會福利學者以及身心障礙團體代表出席,希望未來能以推動「照顧公共化」為主軸,嘗試凝聚民間團體共識,改善女性看護移工與家庭女性照顧者的處境。 婦女運動的轉向,重談照顧需求
「婦女運動過去不願意碰老人、小孩的議題,如今重新回來談這些,有其重要意義。」台灣社區照顧協會理事長,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劉毓秀說。她表示,女性主義與婦女運動,過去為了擺脫傳統女性的定位,因此努力不要將照顧家中老人、小孩等照顧工作,和婦女劃上等號。但十幾年過去了,當女性逐漸在社會中扮演新的角色時,國家卻沒有在制度上去適應女性的改變。
根據內政部2006年「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結果顯示,身心障礙者的照顧者以女性居多,女性比例佔總人數的78.91%。這些女性照顧者中,包括了外籍看護,以及家庭內的照顧者。這項調查亦指出,身心障礙者的主要照顧者,每日的平均照顧時間長達14.02小時。
劉毓秀指出,目前政府將照護的責任,丟給個別家庭承擔,而這些責任,又多半落在同屬女性的外籍看護或是家庭成員身上。造成外籍看護「全年無休」,家庭照顧者也身心俱疲的狀況。她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建立公共化的「長期照護制度」,讓需要照護服務的人用的起,讓照護工作者有合理的勞動條件。同時,確保「從搖籃到墳墓」的照護制度,也可以讓婦女不再是「愛的勞務」的必然提供者。
TIWA:家庭照顧的公共化」和「勞動條件的法制化」需並進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所長王增勇表示,在目前的制度裡,一般家庭1年可以申請14天「喘息服務」,由政府派照護員到府服務。顧名思義,要讓家庭照顧者有喘息的空間。然而,王增勇指出,只要雇用外籍看護的家庭,均不得申請「喘息服務」,這是讓外籍看護全年無休的政策兇手。
在移工團體多年來的抗議、陳情與遊說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今年初曾打算於本屆會期提交《家事服務法》草案至立法院,然而在諸多壓力與考量下,最近傳出勞委會只考慮增修讓移工「每週休一天」的條文。(詳情請見相關報導:國際婦女節,移工「還沒休假」勞團:沒想到王如玄真的敢跳票! )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理事長顧玉玲強烈抨擊,勞委會打算藉由「單條修法」,以迴避掉確保照護工作勞動條件,以及發展整體配套措施的壓力。她表示,目前本勞、外勞和被照顧家庭的三輸局面,是政府所造成的結構性因素,必須推動「家庭照顧的公共化」和「勞動條件的法制化」並進,才有可能解決。
顧玉玲強調,推動「照顧公共化」可能是需時十年的大工程,而「勞動條件的法制化」,是「照顧公共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當然可以現階段去修法。她認為,未來即使是由政府聘僱的照護員到府服務,也需要對勞動現場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等,制訂基本規範。「難道我們會說,國營事業員工就不需適用《勞基法》嗎?」她說。 殘盟:「週休1日」的人道立場與現實處境
殘障聯盟過往曾多次表達,「希望在有配套措施下,改善移工處境,以免弱勢身心障礙者受衝擊。」立場。殘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勞委會其實是在幫內政部解決問題,是政府沒有建立公共照護體系,才會讓外勞承受這麼沈重的擔子。「因此,站在人道立場,我們支持7天內應該有1天休假。」王幼玲說。
明確表態支持「每週休1天」,王幼玲坦承,仍須花時間與殘盟會員溝通。「不過我想大家即使心裡有意見,也不好意思直接反對,畢竟人是應該要有休假的。」然而,在沒有相關配套措施下,馬上落實「每週休1天」究竟會有什麼狀況?
「目前的喘息服務,常常申請了也找不到人來做。」王幼玲說。因為絕大部分的申請家庭,都集中在週末假日,而政府的照護員又沒有那麼多。要是移工每週休息1天,休息的那天又可申請「喘息服務」的話,預料多半也會集中在假日。以目前台灣多達17萬戶的家庭雇用看護移工狀況來看,政府照護工作員的人數恐怕是遠遠不夠。
如果無法申請「喘息服務」,自行聘僱台籍照護員,王幼玲表示,以目前行情價,一天就需支付新台幣2,000元的薪資,算下來一個月就需8,000元,這對一些經濟弱勢的家庭來說,絕對是筆不小的開支。相較之下,看護移工一天的合法加班費僅為528元。
王幼玲認為,在目前的狀況下,直接推動「每週休1天」,比較可能的狀況會是「要求外勞加班,然後給加班費」,或是「給外勞休假,然後由家人來照顧」。然而,她指出,有些獨居的身心障礙者,或是重度脊椎損傷的患者,的確一天都不能沒有人照顧。對他們而言,恐怕就沒有其餘的選項了。也就是說,如不建立配套措施,就算修法了,移工也未必真能擺脫全年無休的困境。
儘管支持「每週休1天」,王幼玲強調,她並不支持通過《家事服務法》。「我反對讓「家庭」成為雇主。」她說。對她而言,理想的「公共化照顧」應該是由政府或民間NGO擔任雇主,然後派照護員到府居家照護,這樣一來照護員的勞動時間或勞動條件也較容易確保。
「公共化照顧」想像,凝聚共識,步步落實
對於建立「公共化照顧」體系,台灣的民間團體多半大力支持,或樂觀其成。然而,塞在「公共化照護」這個名詞裡面,有著各式各樣不同的想像,還有具體上該如何做的問題?自2009年至今,行政院多次宣稱,為因應少子化跟人口老化的趨勢,將推動「長期照護保險」。然而其內容,是只針對重大傷殘或中低收入戶的「殘補式」社會福利,抑或如全民健保般全面普及式的社會保險?這些部分,該怎麼放進民間的需求與想像?
看護移工和身心障礙雇主的結構性對立,或許可以由「照顧公共化」來解決。但「照顧公共化」的共同想像為何?如果說,不希望家庭成為雇主,但目前的17萬名看護移工,就是由各家庭擔任雇主。這個現實,需要面對跟解決。而《家事服務法》內容,是否也傾向確立家戶成為僱用單位?那《家事服務法》要成為怎樣公共化的基礎?該怎麼從現實,一步步走向理想,有賴民間團體的智慧與努力。
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表示,推動「公共化長期照護」是未來重要的工作,現階段將以讓看護移工「每週休1天」的最低限度共識,找各相關團體一起來討論實務上所需要的配套內容,進一步成為政策建言。曾昭媛認為,外籍看護多為女性,承擔居家照顧工作者也多為女性,婦女新知以關注女性處境的立場出發,或許可以嘗試協調不同民間團體的意見。
回應
Re: 婦女節百年紀念 移工處境成焦點 公共化照護是解藥
聽起來,王幼玲的理想除了「公共化照顧」,應該再補上一句:「什麼事都不用做,完美的制度就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
之前嗆聲說,如果家服法真的通過了,身心障礙者們就要走上街頭抗議;但怎麼沒聽過他們要上街頭抗議社會福利制度的不完善啊?柿子挑軟的吃?
只要會出一張嘴反對就好了,社會福利團體真好當耶。
Re: 婦女節百年紀念 移工處境成焦點 公共化照護是解藥
社福團體上街頭不止一次了。
這種無知的亂放話才是社福團體跟移工團體無法合作對話的元凶。